记者从9月26日召开的宁夏医改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宁夏医改啃下硬骨头,实现了区、市、县、乡、村五级医疗机构药品“零差率”全覆盖。
破除“以药补医”,是深化医改的重中之重。国务院办公厅今年4月25日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明确提出“9月30日前,要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早在2012年,宁夏就出台指导意见,将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作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关键环节。当年12月16日,全区29家县级公立医院(含中医医院)全部取消了药品加成(不含中药饮片)。2016年年底,全区地市级、自治区级管理的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以来,全区公立医院的药占比由2012年的45.7%,下降到2016年的39%,切实减轻了群众的医疗负担。
取药药品加成后,公立医院因此减少的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财政定项补助、以及公立医院加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等弥补。2013年以来,宁夏在不增加患者负担的前提下,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服务价格,如诊查费、护理费、手术费、床位费等;降低大型设备检查、检验项目价格,如磁共振扫描、CT扫描、超声检查、实验室诊断等。
截至目前,全区调整三甲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1505项,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1077项。其他公立医院由所在地级市经测算后进行价格调整。(记者 李志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