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25日在徐州开展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永忠就《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草案)》听取省人大代表意见。
座谈会上,6位省人大代表结合调研成果和工作实际,围绕条例起草提出建议。刘永忠对代表们深入开展调研,围绕条例草案提出积极建议表示感谢,要求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及时汇总梳理代表们的建议,为条例修改完善提供重要参考。刘永忠说,农村集体资产是广大农民群众长期辛勤劳动的成果,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对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进行立法十分必要。省人大常委会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多方调研,数易其稿,条例草案将于11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希望代表们持续关注,为条例制定继续贡献智慧。(李 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