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西安市发布《破解“养老难”提升服务质量推进养老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到今后五年西安每年新增老人5万。提高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标准、养老机构运营补助标准、困难失能老人护理补贴标准。
截至2016年底,西安市60岁以上老年人共139.72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5.82%。今后五年,西安市人口老龄化总体呈平稳增长趋势,预计每年新增老年人约5万人,到2021年,全市老年人将达到155万人左右。
方案要求,到2021年,基本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融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全市养老服务设施覆盖100%城市社区和80%以上农村社区,养老床位总数达到7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45张,其中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低于40%,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比例达到80%以上;健全市、区县、镇(街)、社区(村)四级养老管理和服务网络。
凡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要按每百户15至20平方米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凡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未达到标准的,要通过购买、置换、租赁等方式配备完善养老服务设施。
提高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标准。对社会资本投资举办的新建类养老机构每张床位给予10000元一次性建设补贴;对改扩建类(包括改建、租赁或购买)养老机构每张床位给予5000元一次性建设补贴。营利性养老机构与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享受同等补贴政策。
提高养老机构运营补助标准。对民营(含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按类别分档次给予运营补助。按类别是指对自理、半自理、失能老人分类补助,适当向失能老年人倾斜;分档次是指按照评定的养老机构等级分档次补助,适当向一级院、二级院倾斜。每人次具体补助标准为:一级、二级、三级养老机构的自理老人分别按照80元、60元、40元,半失能老人分别按照100元、80元、60元,失能老人分别按照150元、100元、80元进行补助(以接收1名老人住满1个月为1人次计算)。
提高困难失能老人护理补贴标准。对城乡低保对象、城镇“三无”对象、优抚对象、低收入家庭的失能老人护理补贴由原来的每人每月200元提高为每人每月260元;农村“五保”对象中的失能老人护理补贴由原来的每人每月300元提高为每人每月3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