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月30日发布《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从11月1日开始,我市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据了解,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洪山区、青山区、东西湖区、汉南区、东湖高新区、武汉开发区、东湖风景区、武汉化工区、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750元,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8元;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500元,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6元。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告诉长江日报记者,此次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对支付劳动者工资原本就高于最低工资线的企业影响不大,对劳动密集型行业、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影响比较大。从我市具体行业来讲,从事社区服务、家政服务、小型餐饮的部分工种工资会上涨,从事制造业的一线蓝领底薪和加班工资也会“水涨船高”。
“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了,家政阿姨是不是也要涨工资了?”对于读者的询问,记者了解到,严格来说,家庭不属于用人单位,所以住家保姆和钟点工等家政工的报酬暂未纳入最低工资标准约束范围。但一般家政公司会把最低工资线作为小时工的时薪计算标准,因此也会相应提高。
武汉市家政行业协会会长、武汉爱帮巾帼家政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敦林接受采访时表示,从武汉市家政行业目前形势来看,市场趋于饱和,近期不会调整工资标准。“现在武汉市的保洁钟点工每小时可以拿到35元,远超新出炉的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后,市、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标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进行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理,切实维护低收入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记者章鸽 实习生刘志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