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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西藏3000多名导游完成电子导游证注册登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21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西藏3000多名导游完成电子导游证注册登记导游队伍建设和服务水平关乎行业形象,事关旅游业长远健康发展。《导游管理办法
原标题:西藏3000多名导游完成电子导游证注册登记

导游队伍建设和服务水平关乎行业形象,事关旅游业长远健康发展。《导游管理办法》(下文简称《办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对于导游执业管理应履行的职责以及行为规范等均作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此外,原IC卡导游证于2017年10月31日停止使用,全国全面启用电子导游证。昨日,记者从自治区旅发委监督管理处了解到,我区3000多名导游已完成电子导游证注册登记工作,系统已自动生成导游个人的二维码信息。随着系统功能的逐步完善,今后通过扫描二维码还可查询到导游的执业轨迹、评价信息、奖惩情况等。

导游执业许可和执业行为更加规范

为深化新时代下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全域旅游新发展,国家旅游局日前发布《导游管理办法》,旨在进一步加强导游队伍建设,保障导游合法权益,提高服务水平。作为规范导游管理的部门规章,《办法》将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自治区旅发委监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分为总则、导游执业许可、导游执业管理、导游执业保障与激励、罚则和附则六章,共四十条。而作为公众,想必最关心的就是《办法》如何加强对导游执业方面的管理以及如何保障旅游时的合法权益。

对此该负责人介绍,《办法》对导游日常执业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如导游证和身份标识佩戴、导游职责规范、突发事件处置等。重申了领队的备案管理制度,指明具备领队条件的导游从事领队业务的,应当符合《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办法》还细化了《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明确导游执业不得出现擅自变更行程、诱骗或强迫消费等十一项违法违规行为,并在《办法》罚则部分对违反导游执业管理规定的行为,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记者了解到,随着近年来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旅行需求也逐渐提高,而在出行过程中,一些不文明的行为也不时出现在各个旅游景点。作为直接接触游客的人群之一,导游自然也应该是文明旅游的引导者。《办法》规定,导游应向旅游者告知和解释文明行为规范和不文明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引导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规劝旅游者不出现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德、文明礼仪规范的行为。

电子导游证可随时随地查询导游信息

为了加强对导游人员的监管,《办法》指出,国家对导游执业实行许可制度,导游证的有效期为3年。规定导游证采用电子证件,以电子数据形式存储于导游个人的移动电话等移动终端设备中。也即是,原IC卡导游证已停止使用,全面启用电子导游证。

该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区3000多名导游已通过所在的旅行社、导服中心采取网上申领的方式完成了电子导游证的注册登记工作,经过旅游部门网上审批后,系统已自动生成了导游个人的二维码信息。“也就是说全区3000多名导游的电子导游证已经完成,佩戴的卡片式‘导游身份标识’目前正在制作中。”该负责人说。

相比之前的IC卡导游证,新启用的电子导游证到底有什么好处呢?记者了解到,之前使用IC卡导游证时,执法监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如果想要识别导游的身份,必须通过计算机登录一个客户端才能进行查询识别。而启用电子导游证后,不管是游客、景区还是执法监管人员都可以通过扫描电子导游证上的二维码识别导游身份。未来,通过扫描电子导游证二维码识别信息,还可以完成对导游的投诉建议提交等。而已经开启的 “全国导游之家”APP,也将导游的执业轨迹、评价信息、奖惩情况等,归集于电子导游证之中,形成导游的“执业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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