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武汉市纪委通报,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并公布了部分典型案例。
江夏区湖泗街夏祠村委会主任夏大富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问题。2008年以来,夏大富在担任夏祠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无偿占用集体土地,侵占集体土地租金9930元;优亲厚友,2010年至2016年间,先后30次将村小型水利建设、村级道路等工程直接发包给其弟夏某某、侄儿夏某,所涉金额共89.5万元;2009年在该村移动信号基站建设项目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村集体土地补偿款8190元被他人侵占。夏大富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村党支部委员)处分,并依程序罢免其村委会主任职务。
蔡甸区消泗乡挖沟村挪用扶贫专项资金问题。2016年11月,蔡甸区消泗乡挖沟村以新建村卫生室名义分别向区扶贫办、区卫计委申请扶贫项目资金20万元、医务室建设奖励补助资金10万元。实际建设中,挖沟村将奖励补助资金中的5.5万元用于村委会的装修及配套建设。对上述问题,挖沟村党支部委员张德顺负直接责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军华负领导责任。张德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军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纱帽街幸福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孟凡胜、村委会副主任胡腊姣违规新增贫困户问题。今年3月17日,纱帽街幸福村对新增贫困户进行评议时,孟凡胜、胡腊姣不按规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制作虚假会议记录,将3户新增贫困户名单上报街扶贫办,后经大数据比对核查,其中两户不符合条件。孟凡胜、胡腊姣两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江汉区詹家墩社区原党委书记魏摇光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6年,魏摇光在担任詹家墩社区书记兼主任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辖区居民雷某某办理其亲属城市低保、廉租房等惠民补贴,并先后4次收受雷某某所送礼金共计2900元。魏摇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记者胡弦、通讯员陶涛、胡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