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安徽省发布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将建立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机制。
分级应对确保药品不再短缺
在市场原则下,廉价药品时常短缺,如何破解这一矛盾?在《实施意见》中,安徽省将有新的举措。
为保障药品有效供应,安徽省将健全完善短缺药品信息采集、报送、分析、会商制度,通过“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机制”,统筹采取定点生产、药品储备、应急生产、协商调剂等措施,确保药品市场供应。与此同时,建立用量不确定、企业不常生产的低廉价药品目录清单,由医疗机构网上自行采购。
对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等特种药,安徽省将加强管理和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管。开展特药经营流向专项检查,严防发生特殊药品流弊。支持并规范质量可靠、疗效确切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使用。
公立医院药品统一网上采购
在流通环节,普通的药品经过多次“倒手”,价格也会随之水涨船高。而药价虚高,则是造成“看病难”的元凶之一。对此,安徽省将落实药品购销“两票制”,要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均通过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实行网上集中采购。
所谓的“两票制”,指的是药品从药厂卖到一级经销商开一次发票,经销商卖到医院再开一次发票,以“两票”替代常见的七票、八票,减少流通环节的层层盘剥。按照《实施意见》,安徽省将加强对药品配送企业和公立医疗机构执行“两票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企业和医疗机构。同时,鼓励实行“一票制”,降低药品虚高价格。
在药品采购机制上,安徽省鼓励跨区域和专科医院联合采购,对价格高、用量大的药品实行单品种带量采购。要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的采购,通过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实行网上集中进行。完善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应用功能,推动药品采购编码标准化,进一步规范公立医院采购行为。
医药分开患者可自主购药
在医院看门诊,开具处方后,是否一定要在这家医院购药?按照《实施意见》,安徽省将推进“医药分开”,门诊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
医药分开,是新医改的核心内容之一,是为了改变以药养医的现状的重要举措。按照要求,医疗机构应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并主动向患者提供处方。门诊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具备条件的地区,还可探索将门诊药房从医疗机构剥离。与此同时,安徽省还将探索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
今后,医药费用控制情况将与公立医院财政补助、评先评优、绩效工资核定、院长评聘等挂钩。对达不到控费目标的医院,安徽省将暂停其等级评审准入、新增床位审批和大型设备配备等资格,并追究医院院长相应的管理责任。
记者 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