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月底前 省市县政府将全面公开1184项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11月25日,省政府印发《关于公布辽宁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要求11月底前,编制完成本地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本级政务服务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共计1184项,包括行政许可749项,行政征收59项,行政确认170项,行政给付40项,公共服务事项166项,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各级政府和部门门户网站、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等渠道对外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通知》要求,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设立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审批的前置要件;凡是省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前置审批一律取消;凡是能够通过信息共享获取、能够通过网络核验、应由行政机关及相关机构调查核实以及采取申请人承诺能够达到管理目的的,原则上不得列为要求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
此外,辽宁将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需要,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实现实体政务服务与网上服务无缝对接、合一通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无差异、均等化政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