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云南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等工作。
省委书记陈豪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成效,指出了扶贫领域存在的腐败和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并提出治理要求,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指明了方向。全省各地区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脱贫攻坚战略思想和重要批示精神,清醒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健全完善和严格落实相关政策和工作机制,对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严肃处置查办,对问题整改不力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问责追责,切实增强治理合力,为全省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提供坚强的纪律作风保障。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云南省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会议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扎实推进;人大常委会要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中心工作,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增强决定决议的科学性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并不断在实践中探索和总结完善,全面提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为民主法治建设作出新贡献。
会议传达了省区市党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和中央国家机关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会议精神,研究了我省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记者 田静 张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