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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漳州市持续探索“生态+”模式 延展中心城区“生态+”效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04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漳州市持续探索“生态+”模式,中心城区生态环境大幅改善,为了延展中心城区“生态+”效益,11月30日,漳州??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漳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心城区重要生态空间实施
原标题:漳州以人大常委会决定固化重要生态空间

漳州市持续探索“生态+”模式,中心城区生态环境大幅改善,为了延展中心城区“生态+”效益,11月30日,漳州??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漳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心城区重要生态空间实施保护的决定》,首次以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将重要生态空间固化下来。

根据决定,漳州市中心城区重要生态空间保护范围由5个片区组成,即人民广场花海片区、上美湖片区、南湖片区、龙江文化生态园片区、角美生态片区,划定土地约5290亩。本次中心城区重要生态空间保护范围划定,是漳州市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努力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换通道的重要探索。

“这是漳州市人大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做出关于中心城区重要生态空间实施保护的决定。”漳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许才发说,对划入重要生态空间保护范围的区域,漳州将严格保护。各级政府及住建、规划、国土、环保、水利等部门将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按生态绿地、水系的标准,实施严格保护、严格管理和严格控制,严禁擅自开发建设和改变地块用途的行为。对今后在保护范围内确需改造建设的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旅游设施等项目,由属地人民政府或管委会编制专项规划,并上报漳州市政府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建设。

“这个决定拉开了漳州市中心城区生态空间保护的序幕。”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省政府立法咨询顾问丁兆增说,生态空间作为环境治理的核心概念,越来越成为政府部门保护的要点。此项决定划定了中心城区重要生态空间保护范围,建立了类似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制度,以多部城市建设及环境保护相关法律作为依据,为政府部门在生态空间的保护实施提供了法律保障。(记者 黄如飞 萧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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