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日零时,武汉市“九桥一隧一路”取消ETC车辆通行费。据测算,取消ETC通行费后,平均每年可为群众、企业节约过江成本10多亿元。
“九桥一隧一路”是指武汉长江二桥、白沙洲长江大桥、天兴洲长江大桥、二七长江大桥、鹦鹉洲长江大桥、晴川桥、月湖桥、长丰桥、古田桥、武汉长江隧道和三环线道路。
1995年起,武汉市对贷款建设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开始征收车辆通行费。为提高通行效率,2011年起,开始采用ETC(即“不停车电子收费系统”)。根据车辆重量、类型和载客量的不同,ETC单次收费从8元至40元不等,年优惠票从2100元至1.05万元不等,出租车年定额费标准为500元。
2017年3月起,武汉市组织专门力量多次调研,就妥善解决停止征收ETC通行费有关问题进行研究,提出了一揽子解决方案建议。9月12日,武汉市委、市政府决定,自2018年1月1日零时起停止征收“九桥一隧一路”ETC车辆通行费。
武汉市路桥收费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取消ETC收费后,不会出现每年定额路桥费项目,也不会出现其他的变相收费。市民可办理账户余额退费,其中,网上模式仅支持个人用户办理,登录支付宝账号填写相关信息后,约3个工作日可到账;在ETC服务点办理的,约7个工作日可到账。(记者杨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