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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鄂州葛店、花湖两区实行限购 证满三年才能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02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  楚天都市报1月1日讯(记者梁传松)1日,记者从鄂州市房产管理局获悉,从去年12月27日起,鄂州葛店开发区、花湖开发区开始实行限购限售政策。这是湖北继襄阳之后第二个实行限售的地市。  楚天都市报记者
原标题:鄂州葛店、花湖两区实行限购 证满三年才能卖

楚天都市报1月1日讯(记者梁传松)1日,记者从鄂州市房产管理局获悉,从去年12月27日起,鄂州葛店开发区、花湖开发区开始实行限购限售政策。这是湖北继襄阳之后第二个实行限售的地市。

楚天都市报记者在鄂州市房产管理局《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管理市场平衡健康发展的意见》上看到,限购区仅限于葛店开发区和花湖开发区。在限购区内暂停向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鄂州市户籍家庭出售商品房,暂停向非鄂州市户籍的家庭出售第2套商品房。并且,在限购限售购买的商品房,必须自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才可上市交易。

在限售限购区域内实行差异化住房信贷政策。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拥有1套住房且贷款结清的家庭,购买商品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拥有1套住房且贷款没有结清的家庭,购买商品首付比例不得低于70%。

严格商品住房价格管理制度。对已发放预售许可证但没有网签备案的,可售房源均价不得超过该项目2017年1月至10月销售均价;新开盘项目销售备案价,不得超过周边同等地段和类型房屋的销售价格;精装项目只对毛坯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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