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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与时俱进 完善发展 谱写自治区人大工作新篇章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18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设区的市和3个自治旗5年立法数量柱状图。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联组会议上开展专题询问。  全区人大代表喜迎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座谈会现场。  基层人大代表在“人大代表之家”参加活动。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设区的市和3个自治旗5年立法数量柱状图。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联组会议上开展专题询问。

全区人大代表喜迎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座谈会现场。

基层人大代表在“人大代表之家”参加活动。

5年不懈耕耘,这是一篇硕果累累的精彩华章

5年履职尽责,这是一份不负重托的真情答卷

自2013年选举产生以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已经走过了5年的历程。5年来,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牢记党的重托,倍加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内蒙古的完善发展书写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站位高,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5年来,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格对标看齐,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政治站位,自觉按照人大工作处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第一线的定位,彰显一线情怀,展现一线作为,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举全力,助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发展所需,紧紧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抓住创新驱动、“一带一路”建设、发展大数据、装备制造、煤化工、蒙医药、旅游产业、和林格尔新区建设、加快通道建设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安排立法、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等各项工作,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着力推动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型升级等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多途径,积极回应民生关切

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履职为民成为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不变的初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立法的重点放在保障增强各族群众福祉的法规项目上,相继出台了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条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针对事关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的棚户区改造,连续3年进行监督,督促和支持政府把这项民生工程建成暖心工程。脱贫攻坚,始终是常委会履职的重点,5年来,每年都采取集体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不同方式进行监督,组织全体人大代表开展“助力精准扶贫”主题实践活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了积极努力。

多举措,促进美丽内蒙古建设

绿色既是内蒙古的底色和价值,也是内蒙古的优势和潜力。常委会自觉担负起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使命,用好用活视察检查、听取和审议报告、询问评议等监督方式,保障和推动内蒙古做绿色文章、兴绿色产业、创绿色品牌。全方位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立法,制定了自治区水土保持条例、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修改了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和森林草原防火条例,运用法治手段使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秀美、牢固。

促改革,不断深化依法治区实践

纵观5年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一以贯之的价值取向清晰显现: 就是持之以恒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常委会以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区任务为契机,建立了立法评估机制,首次委托第三方开展立法后评估;建立了专题询问、工作评议和满意度测评工作机制,针对教育、蒙医药发展、扶贫开发进行的询问和评议,问出了群众关切,问出了人大担当。建立了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开展集体视察常态化工作机制,围绕自治区党委中心工作履职尽责,凝聚起同心协力共谋发展的强大合力。建立起覆盖街道社区和嘎查村的人大代表之家,搭建起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平台,得到了全国人大的充分肯定。进一步加强人大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带头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积极践行者,使人大工作真正处在民主法治建设第一线。

回望来时的路,每一步砥砺前行,都闪耀着奋斗的光芒。回眸5年坚实足迹,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及其常委会戮力同心,团结奋进,为推动决胜全面小康、建设亮丽内蒙古作出了应有贡献,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钟和)

创地方特色 立为民之法

2017年8月,锡林郭勒盟正蓝旗的金莲川草原变成了花的海洋,位于草原深处的元上都遗址,是一座“拥抱着巨大文明的废墟”,也是内蒙古唯一的世界文化遗产。2016年5月30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高票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元上都遗址保护条例》,使这座古老的遗址焕发出新的活力。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博彦介绍说:“这是我们首次委托第三方起草的法规草案,是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中主导作用的一次新尝试”。这部法规只是一个“点”,我们以此可以延伸出常委会立法工作这个“面”。这5年,常委会共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32件,作出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2件,废止1件……“这些地方性法规一方面与国家法律法规相配套,另一方面主动对接了全区重大发展战略和重点改革举措,使自治区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实现了有法可依。”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张民介绍说。

内蒙古作为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如何在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中找到平衡、实现双赢,是一直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难题。破解这道难题,地方立法发挥了重要作用。这5年,一系列体现地方特色地方性法规相继出台。比如修改后的基本草原保护条例就规定了随意驾车碾压草原属于违法行为;修改后的森林草原防火条例首次提出行政首长负责制并纳入各级人民政府年度考核体系;制定的水土保持条例严格了水土保持的审批程序,建立了饮用水水源保护补偿制度……

纵观5年立法路,一部部体现地方特色、瞄准热点、立足本地、对症下药的“管用”之法应运而生,我们不仅看到了量的积累,更看到了质的提升,这与建立起严谨紧密、运行有效的立法工作机制不无关系。基层立法联系点搭建起了社会公众参与立法工作的“直通车”;立法咨询顾问则是立法工作的“智囊团”;“打开门”也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最好诠释……每一次调研、审议、论证、座谈,都是为了让每一部法规成为精品,经得起实践的检验。

新时代已经到来,新目标催人奋进。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一如既往,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继续用法治的经纬编织出亮丽风景线的新画卷。(包林慧)

全面履行监督职责 凝集改革发展合力

2018年1月14日,冰封的乌梁素海人潮涌动、车流不息, 第二届冬捕现场银装素裹、彩旗飞扬。当地村民举着刚买的鲜鱼高兴地说,现在乌梁素海水干净了,鱼新鲜了,生活环境也变好了。

乌梁素海生态整治的喜人成果离不开全区人民的艰苦努力,其背后也凝聚着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持续对生态综合治理监督所付出的辛勤汗水。5年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先行先试重点改革任务的殷切嘱托,就大气和水污染防治、珍稀林木保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就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一湖两海”综合治理等进行集体视察,对综合治理和保护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督,不断推进生态治理持续好转。

倾注于生态文明建设,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抓大事、议大事的重大成果之一。自2013年换届以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事关全区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本届以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64项,开展执法检查、执法调研、专题调研50项,开展跟踪监督、集体视察27次,进行专题询问、工作评议24次。

加快转型升级是建设现代化内蒙古的主攻方向,是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明确的原则要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围绕全区发展大局,就科技创新、大数据产业、旅游、信息化建设、县域经济和非公经济发展、城乡规划等开展监督,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要求瞄准发展中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瞄准薄弱环节和滞后领域,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悠悠万事,唯此为大。在推动脱贫攻坚这件“头等大事”中,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把精准扶贫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人大职能,积极依法履职,推动中央和自治区党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得到有力执行。2014年10月,常委会对全区脱贫攻坚情况进行工作评议,赴6个盟市11个旗县进行调研,向12个盟市下发调查问卷450份;2015年8月,对区直机关定点帮扶兴安盟进行集体视察;2016年5月,对自治区政府兴边富民行动“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工作评议,推动政府启动实施了游牧民安居工程。本届以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围绕精准扶贫,运用“组合拳”连续开展监督,就少数民族脱贫攻坚、全区18个民族乡落实国家扶持政策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连续3年就棚户区改造工程进行了监督。另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还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大执法检查和司法监督,有力地推动了现代化内蒙古建设。

专题询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深化计划预决算审查监督、听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建成“预算联网监督系统”……5年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指引下,坚持问题导向,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努力推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履职脚步更加坚定、更加铿锵有力。(王俊)

重大事项“制度+清单”

助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本级预算调整、主体功能区规划……这些重大事项决定什么、怎么决定,一直是全区上下十分关注的问题。如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勇于破解难题、谋求突破,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制度+清单”的模式,把重大事项决定权用好用足用活。

依法把握重点

让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边界更清晰

“抓大事、议大事、决大事是人大的职责所在,要敢于为全区重大决策担当负责,要依法、科学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呼尔查多次就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机制的完善提出了要求和设想。

常委会紧紧围绕党委重大决策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结合内蒙古实践,修改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清晰界定了重大事项范围,每个重大事项都有明确的相关法律、条例和规定的依据,使工作更具有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

完善工作机制

让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流程更流畅

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由议案提出、议案受理、调研论证、审议决定、决定执行、实施监督等多个环节组成,落实重大事项决定权有赖于各环节工作机制的规范和完善。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对程序进行规范和完善是本届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的重点和亮点。”常委会制定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工作的实施意见》,保证了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程序一经启动,就有章可循、有相应的机制来保障。

灵活的计划清单

让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效果更切实

常委会每年都编制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计划清单,截至目前,听取审议“一带一路”、生态建设、“六五”普法等报告12项,作出决议决定26项,坚持做到符合实际情况、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符合政策要求和法律规定,力求决议、决定落地有声、落实见效,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决定对政府既是压力,又是动力,大家坦言,人大决定让依法行政更有底气,成为政府依法行政的坚强后盾。(金曦)

履职尽责 让代表工作“活起来”

做离群众最近、懂群众最多、服务群众最及时的人,这是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一位20多年老代表的心声,如今在草原深处,他家的蒙古包早已经成为了“人大代表之家”,家门随时为百姓敞开。自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创建“人大代表之家”以来,在草原中、在马背上、在森林里、在工厂里,2800多个“人大代表之家”成为代表们的“集体工作室”,为代表们集中集体智慧参政议政创造了条件,更为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更好服务群众提供了载体,人大代表为人民代言的作用不断强化。

在推进呼包鄂协同发展的施工现场、在呼和浩特和林格尔新区,在扶贫攻坚点的乡间田野里……贯穿全年,一项项事关全局的重点工程,一个个热火朝天的施工现场,都留下了代表们坚实的足迹。“工程进度如何?”“区域未来规划如何?”声声关切,折射出代表们的履职尽责之心。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经济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人大代表们担起了监督职责,就主动融入“一带一路”、推动呼包鄂协同发展、国有林区改革、耕地保护和扶贫攻坚工作等开展专题调研并形成报告,为相关部门提供参考。5年来,代表们访民情,听民声,在每一项事关内蒙古改革发展大局的工作中,代表监督不缺位,积极助推内蒙古转型跨越发展。

做好代表意见、建议督办工作,让代表声音落地见效是常委会常抓不懈的重要工作之一。比如加快旅游业发展是代表普遍关注的问题,自治区18位人大代表提出了相关建议,常委会高度重视,对各承办单位明确提出依法依规办理,加强联系沟通,及时答复反馈,自治区党委、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在发展全域旅游、加强旅游景区建设、完善旅游基础设施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促进了内蒙古旅游业持续快速发展,及时回应了代表普遍关注热点问题建议的办理情况和民生关切。本届以来,常委会首次开展工作评议和满意度测评,组织开展“代表建议办理推进年”和建议办理“回头看”活动,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增添了动力。通过常委会领衔督办、有关单位积极承办、人大代表参与督办等多种形式形成督办合力,让代表建议真正落地见效。

认真倾听群众声音、反映群众意愿,努力成为群众的贴心人、成为群众与党和国家之间的连心桥是本届常委会不懈追求的目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制定了组成人员联系本级基层人大代表制度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组成人员通过约见和走访代表、邀请代表参加调研和座谈,以及信函、电话等方式,密切与代表的联系,虚心听取代表意见,深入了解民生关切。

5年来“从百姓中来 为百姓发声”是内蒙古人大代表集体履职原则,他们肩负人民重托,承载神圣使命,政治站位在履职中提升,各项工作在开拓中前进,步履坚实、亮点频现,开创性地完成了各项任务,为推进内蒙古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刘宇)

(本版图片均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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