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记者从2018年全区残疾人工作暨残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2017年内蒙古各级残联将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帮助7793名城乡残疾人实现就业,其中城镇残疾人就业3192人,乡村残疾人就业4601人。截至2017年,内蒙古残疾人就业率为50%,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为积极开展残疾人智志双扶工作,内蒙古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6——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政策,变输血为造血,激发残疾人就业活力。
近年来,为加大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力度,内蒙古每年安排2000万元至2500万元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安排资金500万元对城镇有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的1万名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17年,安排100万元对内蒙古27个盲人医疗按摩机构进行补贴。
为提升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内蒙古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每年安排150万元对1.5万名农村牧区残疾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包头市、兴安盟在精准扶贫中对残疾人采取种植基地、养殖基地、就业基地免费提供场地,提供“菜单式”服务等措施,帮助残疾人脱贫,实现残疾人就业增收。
为促进和规范残疾人辅助性就业,2017年,自治区残联与自治区财政厅共同制定配套的建设经费资助办法,安排76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对各盟市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进行补贴。(记者 赵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