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太原1月21日电(白鸿滨)日前,从山西省环保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7年,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59微克/立方米,较2013年下降23.4%,较2016年下降1.7%,实现了山西省提出的较上年好转的目标。
2017年,山西省政府印发《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关于进一步控制燃煤污染改善空气质量的通知》,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全面布局。中央环保督察开始之后,实行了省市县党政领导领办包办环保重点工作的“332”制度,省环保厅采取厅领导包片、处长包点方式开展“铁腕治污”强化督查,各市将大气污染防治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同步推进。
全省推进完成了100万户以上“煤改气”“煤改电”及集中供热清洁取暖工程,拆除1.1万台燃煤小锅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提升。
按照“完善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的原则,坚决处置“散乱污”企业,2017年淘汰了7400多家“散乱污”企业,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污染问题,并为先进生产能力腾出了环境和市场空间,推动工业企业走上绿色发展之路。
2017年,全省淘汰老旧车和黄标车4.5万辆。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全省现有55.98%的公交车和21.26%出租车为新能源汽车
持续加大执法力度,2017年全省立案处罚5502件,罚款5.8亿元,约是2016年的2.23倍。查处四类典型环境违法案件1851件,约是2016年的2.15倍。
建立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制度,从2017年10月起,按月对各市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实施奖优罚劣,累计扣罚资金1.33亿元、奖励资金8546万元。按照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从严、启动时间提前、应急措施升级、区域整体响应的要求,实行最严的重污染天气应对,重污染过程污染峰值大幅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