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载着670万人民的殷切期待,肩负着时代赋予的神圣使命,宁夏十一届人大常委会走过了硕果累累的五年。
这是宁夏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的五年,也是全区人大工作和建设与时俱进完善发展的五年。
制定、修订和修正地方性法规65件,废止法规14件,作出法规性决定5件,审查批准5个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27件;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72个,审查计划、预决算、审计工作报告34个,开展专题询问11次;检查了35件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了30多次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备案审查195件规范性文件;作出重大事项决定26项;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40人次……五年来,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忙碌奔波的铿锵足音浓缩进这一个个数字里,书写出一份求实奋进、不辱使命、忠诚履职的答卷。
围绕中心、勇于担当,让人大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宁夏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脱贫攻坚的难点在哪里?“硬骨头”究竟要怎么啃?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聚焦扶贫工作,多次组织视察、执法检察活动,监督工作进展情况。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我区实施“四到”扶贫攻坚工程进行视察,提出扶贫工作存在部分项目资金没有及时到位、对扶贫对象的甄别界定不够清晰、扶贫项目“造血功能”发挥不够等问题。组织执法检查组,对8个贫困村、116个建档立卡贫困户的500名贫困人口进行实地摸底抽查,摸出了人情消费、超生等成为贫困户脱贫路上的“拦路虎”等问题。这些极具分量的视察报告,得到了自治区党委的高度重视,自治区政府及扶贫部门认真研究,及时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办法,推动了我区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扶贫开发条例》,通过立法保障,让我区扶贫开发工作的目标更精准、力量更集中、效果更显著。
翻开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的“大事记”,每年的立法、监督、代表工作都与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同频共振”:围绕自治区党委确定的重点任务,先后听取审议“十三五”规划编制、科技创新、“三去一降一补”、重大项目建设等报告,开展专题调研;围绕推进脱贫富民战略,制定自治区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将中央提出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与我区的成熟做法相结合并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围绕推进生态立区战略,制定修订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六盘山贺兰山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规,深入开展“中华环保世纪行——宁夏行动”,深入全区各地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中心工作,自觉将人大工作融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履职、积极履职、创新履职,统筹安排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特别是在关系经济发展、民族团结、脱贫攻坚、生态环境等方面,认真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全力推动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在我区转型升级、跨越崛起的进程中,体现了人大担当,彰显了人大作为。
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让法治成为宁夏发展核心竞争力
2014年,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中的两个举动受到全区各界群众“点赞”:当年5月,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作出了《关于调整计划生育政策的决议》,在宁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9月29日,第十二次会议又作出《关于修改〈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取消了在宁夏实行30多年的“生育间隔”的有关规定。2016年,自治区人大再次得到老百姓的掌声: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作出了《关于修改〈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并按照全国最高标准,规定宁夏妇女可享受158天的超长产假。
人大常委会一方面将立法目光下移,让立法内容多“装”百姓身边事,另一方面聚焦改革发展,完善立法为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2017年9月2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经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当年11月1日起施行,这是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实施生态立区战略以来,宁夏出台的首部环保方面的法规,为自治区铁腕治污、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法治保障。按照法规中“错峰生产”“禁止焚烧秸秆”等有关要求,去年年底,自治区全面打响“蓝天保卫战”,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自治区枸杞产业促进条例、自治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自治区价格条例、自治区公共卫生服务促进条例、自治区污染物排放管理条例……五年里,先后有58件涉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文化事业、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法规出台,有力地支持了自治区重大改革发展,促进了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保障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在立法过程中,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不断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在开展自治区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规起草过程中,通过召开论证会、听证会、论辩会、立法评估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建议。在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等4件法规起草阶段,积极探索立法协商制度,征求自治区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还设立了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确定1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深入听取专家学者和基层部门的意见建议。通过开门立法、民主立法,推进科学立法,让出台的法规更“接地气”、更实用、更具特色,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
实施正确监督、有效监督,让监督成为促发展助民生之利器
几乎每个月,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行程都安排得满满当当。
2016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围绕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开展追踪:4月,结合开展《食品安全法》及《自治区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执法检查中摸底督查我区食品安全情况;5月,结合“中华环保世纪行——宁夏行动”,邀请了23名自治区人大代表参与,对企业和现场进行实地察看、抽查、暗访;10月28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针对全区环境保护工作组织了专题询问,问题直指环保“痼疾”:“造成宁夏PM10不降反升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山区4个县的污水处理厂长期不能发挥作用,该如何解决?”11月29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举行当年第二次专题询问,针对食品安全工作开展犀利问询:“宁夏的家禽家畜、水产品中有没有过量使用抗生素、生产激素?”“如何监管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
一次次刨根问底地“追踪”、掷地有声的监督,帮助“一府两院”改进工作,助推解决了一批具体问题,为我区各界干部群众齐心协力谋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监督之眼”瞄准了政府“钱袋子”,紧盯每一笔财政支出的流向。2016年,在审议政府财政预算时,公布了对自治区经信委、农牧厅、民政厅、商务厅、教育厅、水利厅、住建厅、国土资源厅8个部门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意见,客观反映8部门在预算编制和管理中存在项目资金沉淀、代编预算等问题。2017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预算联网监督中心搭建完成,通过党政专用网络与财政信息化平台完成网络联接,实现了对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实时监督。
聚焦热点、跟踪督办,让代表建议“回声”更嘹亮
据有关部门统计,自治区人大代表五年来共提出了20件议案、1152件建议。目前,所有议案、建议全部答复办理完毕。2017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了3次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回头看”活动,代表建议整体办结率、满意率均达99%,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肯定。
细数五年人大代表们关注的“热词”,能梳理出宁夏民生事业发展的清晰脉络:代表们连续数年提出《关于请求解决宁夏中南部城乡饮水安全工程受水区连通配套工程资金的建议》等“涉水”建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跟踪督办,惠及110多万人的宁夏中南部城乡饮水安全工程终于竣工通水;群众期盼天更蓝、水更绿,代表们提出一系列保护环境、治理污染的建议,推动有关部门对污染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大力整治环境违法行为,打响“蓝天保卫战”;《关于中部干旱带和贫困地区水源水利工程建设的建议》《关于支持“棚户区”改造建设的建议》……一条条人大代表建议,对标宁夏经济社会发展大计,与老百姓期盼同频共振,“唤”来的是自治区党委、政府一个个改革创新举措、一项项民生工程的实施,和人民群众越来越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关山初度尘未洗,策马扬鞭再奋蹄。今年是新一届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开局之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牢记使命、继往开来,为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目标而奋斗!(记者 尚陵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