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
2017年,浙江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开创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局面:“打虎”“拍蝇”“猎狐”持续深入,作风建设不断巩固拓展,监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新一届省委巡视利剑出鞘,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广泛开展,广大人民群众对“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满怀期待。
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民意调查结果显示,94.8%的被访者对2017年浙江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表示满意。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过去一年,浙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自觉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维护党中央权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一年来,浙江全面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共有1845名领导干部因在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监管不力受到问责;在全省环保督办监察工作中,共约谈767人,问责318人;立足全省大局,为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和“六个浙江”建设提供纪律保障,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281起,党纪政务处分431人。
时刻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浙江严肃查处违规逾矩的行为,决不允许搞小山头、小团伙、小圈子,决不允许自行其是、各自为政,一批党员干部因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受到党纪处分;强化换届纪律风气监督,确保新一届省“两委委员”和浙江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顺利选举产生,在对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和村社组织换届风气的监督检查中,共查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458起616人。
新一届省委巡视工作持续深化政治巡视,聚焦被巡视单位开展党内政治生活、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情况。2017年,省委巡视组共发现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670个。
全面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2017年,一场重大政治体制改革的试点工作,按照党中央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在浙江积极稳妥地推进,为这项工作在全国推开提供浙江素材、浙江经验。
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摆在首位,党中央部署在浙江实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后,由省委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迅速成立,人大机关、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编办等相关单位合力攻坚。
上行下效,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的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层层建立。“先省、后县、再市”,到2017年4月底,浙江严格依照法定程序相继完成省市县三级监委组建和挂牌。
高标准、严要求,浙江严把转隶政治关,严格资格条件,2017年,全省从检察机关共划转编制1889名,实际转隶1645名,并积极推进人员、机构、业务和感情全面融合、深度融合。
推行监察对象全覆盖,从38.3万到70.1万,浙江已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相较于改革前增长了83.02%。
建章立制贯穿始终,相继制定24项制度、45种监察措施文书和79个业务模板;用足用好12种监察措施,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2017年,全省对214名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办结的案件中被留置的主要监察对象100%移送起诉,未采取留置措施,直接移送检察机关起诉的共146人。
强化自我监督和约束,实行省市两级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部门分设,明确审查调查部分不固定联系单位和地区,实行“一事一交办”“一案一授权”;各级派驻纪检组更名为派驻纪检监察组,授予其部分监察职能,实现监察职能横向拓展,省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共接受信访举报2345件次,处置问题线索649件,立案184件。
坚持反腐利剑绝不蒙尘
反腐败从不是一阵风,也决不会缓一缓。
原浙江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金谷,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总工会原主席苏利冕,绍兴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长何加顺,省农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翁云翔……党的十九大以来,浙江已对4名省管干部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届末之年、试点期间,力度不减、节奏不变。2017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65163件次;立案16473件,党纪政务处分16432人,其中地厅级干部26人、县处级干部240人;移送司法机关267人。
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浙江深入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2017年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3798人次,比上年增长92.1%;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共处置问题线索43807件,比上年上升84.4%,转隶时检察机关移交的2800件存查问题线索基本处置完毕;廉政档案建档工作在全省开展,目前,已为所有在职省管领导干部建立了廉政档案,为全面掌握“树木”“森林”的健康状况提供了数据支持。
追逃追赃一刻不停,全省共追回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29名,其中中央追逃办挂牌督办的人员7名,包括2名“百名红通人员”;追回赃款3.6亿元。此外不断完善追逃追赃工作机制,省纪委、监委专门组建追逃追赃部门,全省11个市均设立追逃追赃办公室;加大防逃工作力度,保持外逃人员“零增长”。
刀刃向内,清除“害群之马”。2017年,全省共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532件,谈话函询278人次,组织处理8人,党纪政务处分10人。
一切为了人民满意
作风建设必须以群众在领导干部作风转变过程中的“获得感”“满意度”为导向。
2017年12月8日,省委、省政府修订出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办法》,对改进作风作出新部署。4天后,省委常委会专门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发出“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驰而不息纠‘四风’、正作风”的动员令。
一年来,省纪委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72起,处理党员干部186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08人。
加强作风建设,就要在解决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上下功夫。
2017年,浙江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督促指导县乡两级纪委继续突出民生资金、扶贫惠农等重点领域,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共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210起,处理1880人。
2017年7月初,中央纪委召开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后,省纪委就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出专题部署,省一级开展重点县乡抽查,市一级进行乡村实地检查,县乡一级入户普查。据统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排查扶贫资金项目2353个、低收入农户10791户。
此外,省纪委会同省农办、省财政厅等职能部门组成7个专项督查组,对26个加快发展县进行实地督查和调研,共抽查扶贫资金项目106个、低收入农户310户,发现问题107项。2017年,全省共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189件,处理305人,党纪政务处分212人。
不坚持无以深化,不深化无以坚持。如今,浙江负责追逃的“百名红通人员”中4人尚未归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亟待深入整治,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优势需进一步转化为治理效能……
为不断夺取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新成果,浙江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将以“越是艰险越向前”的英雄气概和“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斗争精神,重整行装、一往无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