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5岁的锡仁满都拉,是内蒙古西乌珠穆沁旗白音华镇罕乌拉嘎查牧民。在他家承包的草原上,围了20年的网围栏如今已经拆除。原来,在草场所有权和承包权不变的前提下,通过经营权流转,罕乌拉和宝日胡舒两个嘎查的6户牧民组成合作社,“整编”了1.2万亩草场。
锡仁满都拉告诉记者,“大家都认为规模化经营是出路,要把草场整合起来使用,但之前的草场没有确权,我们担心拆除网围栏后草场边界不清,经营过程中会有纠纷。”牧民巴音孟克说,这次拆掉网围栏,就是因为草牧场确权的“三权分置”改革政策,给牧民们吃了颗“定心丸”。
内蒙古农牧业厅党组书记孙振云介绍,确权承包工作对于保护农牧民草原承包经营权益、促进草原流转、减少草原权属纠纷、探索农村牧区金融制度创新以及建立繁荣稳定的新牧区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据了解,本次确权采用全球定位系统划定草场界线,对于承包面积与实地有差异的,政府还采用入户实地勘测的方式来确定,新换发的证书上填写的都是经过认可后的界线和面积。有了《草原承包经营权证》,牧民在草原经营权流转和推进畜牧业规模发展等方面将有更大的自主权。同时,确权后的草场可为牧民申请贷款带来便利。
据介绍,自2015年9月内蒙古镶黄旗颁发第一个《草原承包经营权证》,至2017年底基本完成草原确权承包,全区落实的草原所有权面积、使用权面积、承包经营权面积,分别占2010年草原普查面积的88%、5%和80%。
《 人民日报 》( 2018年02月05日 14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