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扶贫办获悉,2017年,内蒙古投入各类资金33亿元,集中建设安置点641个,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万人。
在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过程中,内蒙古坚持“哪有产业往哪搬、哪能就业往哪搬”的原则,把解决后续发展作为重中之重。按照“以产定搬”的思路,在靠近城(镇)区、工业园区、设施农牧业园区和旅游园区的区域建设安置点。同时,紧紧围绕搬迁增收项目整合资金,通过提供公益岗位、推荐就业、“菜单式”扶贫等方式,使搬迁户在产业链上持续稳定增收。搬迁后,搬迁户原承包耕地、草地、林地的经营权受益权、子女进城上学“两免一补”、基本医保低保等政策不变,子女入托上学和就业,享受城镇居民同等待遇。此举最大限度地解决了搬迁群众的后顾之忧,实现了“挪穷窝”与“换穷业”并举、安居与乐业并重、搬迁与脱贫同步。
为确保搬迁对象应纳尽纳、应搬尽搬,内蒙古结合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对现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面摸底排查,确定搬迁规模。所有实施项目的旗县都建立了年度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和同步搬迁户的电子信息档案,在建档立卡系统中对搬迁对象进行精准标注,对符合搬迁条件且有搬迁意愿的贫困人口,实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据了解,“十三五”期间,内蒙古计划投资146亿元完成搬迁30万人的任务。其中,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0万人,同步搬迁10万人。(记者 韩雪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