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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刘刚!营造良好营商环境需要政府积极转变职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24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  2017年11月15日,天津市出台了《关于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规定》(简称“津八条”),为企业家营造创业发展良好环境,收获了广大企业家的纷纷点赞。为了让在津投资发展的企业家们更深入了解“津
原标题:刘刚:营造良好营商环境需要政府积极转变职能

2017年11月15日,天津市出台了《关于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规定》(简称“津八条”),为企业家营造创业发展良好环境,收获了广大企业家的纷纷点赞。为了让在津投资发展的企业家们更深入了解“津八条”的内容举措,近日,记者专程采访了天津经济领域内的专家学者,邀请他们对“津八条”进行进一步分析解读。

2月23日,记者采访了南开大学滨海开发研究院院长刘刚,就天津民营经济发展的痛点与瓶颈展开分析,并就如何落实好“津八条”提出建议。

刘刚表示,目前,全国经济增速下滑和民营经济投资下滑是分不开的,天津也是一样。民营经济是非常具有活力的,尤其是2012年以来,民营经济为代表的新经济发展已经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天津经济结构是以国有经济占主导,外资经济比重较大的结构形式。民营企业发展活力不足是长期以来制约天津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如何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发挥企业家作用,通过民营企业带动整体经济向好发展,是天津当下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

刘刚认为,“津八条”的出台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优质宽松的环境可以激发企业家创新创业的动力,使得企业家以群体的形式大量涌现,而在恶劣的环境下,虽然仍有优秀企业家可以实现突围,但是毕竟难以形成群体效应。

何为优质营商环境,刘刚认为主要体现在政府职能的转变上,政府能否转型成为服务型政府,能否将“政府能给企业提供什么服务”转变为“企业有什么需求需要政府服务”,这是一个重要的转变。“津八条”在具体实施上需要政府作出许多努力,需要按照企业的具体需求去提供相应服务。(记者 段玮)

附: 《关于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规定》

优化对企业家的服务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各级领导干部对企业家既要亲切、亲热、真诚,又要清白、纯洁、坦荡。健全市、区、乡镇(街道)三级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家制度,健全部门与企业家沟通交流机制、政策宣讲机制,做到帮扶企业制度化常态化。建立面向企业家的党委、政府决策咨询制度,相关重大决策出台前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坚持“马上就办”,实行承诺办结制度,办理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60%以上。落实首问负责、首办负责和单一窗口、综合受理服务机制,建立服务企业家工作台账,明确专人一管到底。全面清理企业办事申请条件和各类证明,结果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监督。建立高效便捷的企业投资项目审核机制,试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完善企业政策服务信息清单和企业服务政策包,优化“一点通”系统,打造网上“企业家之家”,搭建企业家之间、政企之间的交流平台。市政府办公厅设立企业家服务处。建立与企业家常态化联系制度,加强与市工商联、市国资委等部门合作,协调推动解决企业家反映的突出问题,共同做好为企业家服务工作。市、区两级政府设立举报电话,对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庸懒散浮拖”行为,一经查实,坚决追责问责、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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