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规定》,市人力社保部门细化六项举措,其中包括优化许可事项、减轻企业负担、推进政策共享等内容,以支持企业家在津创业发展。
优化许可事项。一是简化要件流程。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精简审批要件,提高审批效率。二是实行容缺受理。企业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时,非关键要件不齐全的,允许企业出具承诺、先行办理、补交要件。
减轻企业负担。一是降低社保费率。在不影响社保基金安全前提下适当降低企业社保缴纳费率,减少企业刚性支出。二是清理涉企收费。定期公布人力社保领域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市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涉企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国家规定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按有关标准下限执行。
推进政策共享。一是研究政策一视同仁。在制定就业、培训、人才、社保、劳动关系等政策时,坚持非公有制企业与公有制企业同等对待。二是宣传政策全面覆盖。三是评估政策引导参与。
支持人才引育。一是支持企业引进人才。全面实施《天津市进一步加快引育高端人才若干措施》等政策举措,支持企业依托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工作站等创新平台,大力引进高精尖缺人才。二是支持企业培养人才。帮助企业充分利用“131”人才培养计划、高技能人才开发工程等载体平台。
强化激励机制。一是鼓励来津创业。落实创业启动、创业扶持及领军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的支持政策,引导更多的海内外高端人才来津创办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创新成果。二是支持转化成果。鼓励企业转化或应用我市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对成果受让并成功转化的企业,给予专项补贴。三是给予贡献奖励。对企业进入国家和我市“千人计划”等人才专项的高端人才,按其贡献给予连续3年奖励资助。
提升服务效能。一是优化公共服务。运用“网上申报、信息共享、即来即办”机制,为企业引进的高端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提供购房、落户、子女入学等方面的“一站式”服务。二是提供个性服务。开展需求调查,整合社会资源,为企业高端人才提供个性化的专业服务。三是实行企业评价。定期开展人力社保服务窗口“满意度”调查,及时掌握企业的评价和意见。(记者 郭晓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