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人假称介绍工作 胁迫残疾人在钟楼乞讨
本报讯 (记者 高雅) 很多市民都曾见过身患残疾的年轻人以“爱心捐款”的名义在街头乞讨的情景,殊不知他们为此饱受辛酸。不法分子采取暴力胁迫方式逼迫残疾人上街乞讨,利用人们的恻隐之心获取非法利益。近日,莲湖区检察院以涉嫌组织残疾人乞讨罪依法批捕了三名犯罪嫌疑人。
2017年12月,犯罪嫌疑人胡某、梅某指使犯罪嫌疑人某峰,寻找聋哑残疾人为其乞讨牟利。2017年12月17日至2018年3月9日,某峰伙同某丽、某伟,以介绍工作为由,先后将刚刚、彬彬、琳琳等七名聋哑人从青海原籍骗至西安,其中彬彬还是一名未成年人,他们收缴了七人的身份证、残疾证和手机。三名犯罪嫌疑人采取控制财物、限制人身自由、威胁、殴打等方式,逼迫刚刚、彬彬、琳琳等人打着给聋哑人献爱心的旗号,在西安市钟楼、鼓楼附近乞讨,每日将乞讨所得交由某峰、某丽进行管理,再由某峰将乞讨所得汇款给胡某、梅某。他们每天只给每名乞讨聋哑人10元生活费,稍有不从或者乞讨数额较少,就会遭到殴打、威胁,给他们造成很大的身心伤害。
2018年3月15日,因琳琳不服从管理,某峰在梅某的授意下,乘坐出租车在西安市西郊一偏僻处将琳琳推下车遗弃。事后,琳琳得到救助,回到青海后联系了部分被害人家属报案。某峰、某丽、某伟相继落网,胡某、梅某现已被上网追逃。
莲湖区检察院检察官陈博表示,这是莲湖区检察院批捕的首例组织残疾人乞讨案。残疾人与未成年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需要全社会的关注与保护。而多名犯罪嫌疑人却以暴力、胁迫方式,组织残疾人、未成年残疾人乞讨,严重侵害他人人身权利以及社会道德风尚,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组织残疾人乞讨罪。因此,检察官提别提醒,对于介绍到外地打工,残疾人及其家属要多多留心,不要只信介绍人的花言巧语。聋哑人外出打工之后,家属应定期与其保持联系,避免权益遭受不法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