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食药监局发布关于2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不合格食品均被处理。
2月11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通告,涉及我省2批次不合格食品。长沙家乐福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湖南飘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青豌豆(牛肉味)”(生产日期:2017年9月2日)中,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要求。经查,发现该批次不合格产品是从武汉市惜宝商贸有限公司购进。长沙市食药监局责令长沙家乐福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召回、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排查原因并整改,并处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另一批不合格食品是海口美兰十八碗蒸菜馆白龙店销售的标称海口琼山百名食品加工配送中心委托浏阳市康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梅姜,其甜蜜素、胭脂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目前已没收生产者违法所得20元,并处6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记者 李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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