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首批督查组进驻江苏省。5月8日,专项行动动员会在南京召开。
本次专项行动的目标,是以推动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为重点,借鉴督查、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经验,倒逼各地加快补齐城镇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城镇水污染防治水平。为统一尺度,生态环境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同编制了《督查工作手册》,明确各项任务及执行标准,督查后将向各地提出问题清单,请地方进行整改,并将在9月至10月针对整改情况开展巡查。
“本次专项行动在江苏抽查南京、无锡和扬州3市。”督查组组长、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副站长王业耀说,专项行动由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抽调相关环境或城市建设等领域专业人员组成督查组,在6月底前分3批对全国36个重点城市开展现场督查,其中长江经济带每个省至少抽查两个设区市。督查实行“拉条挂账,逐个销号”式管理。9月至10月,他们将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巡查,提出约谈建议;10月至12月,对问题严重的城市与市政府进行约谈,对约谈后整改不力的城市,开展环境保护专项督察。
督查组将在当地主要媒体公布黑臭水体举报电话和“城市水环境公众参与”举报微信号,还会用已开发的公众满意度调查APP开展入户调查,并将结果反馈督查组。
省政府副秘书长陈少军表示,江苏将高度重视、认真配合并切实保障好此次专项行动,将之作为帮助江苏发现问题、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确保沟通渠道畅通、及时对接、立行立改。
省委省政府把整治黑臭水体作为“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并将整治范围拓展至太湖流域县(市、区),将整治完成时间提前到2019年,比国家要求提前一年实现设区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的目标。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陈浩东说,目前江苏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基本建成5个体系。一是组织领导体系,建立了省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副省长作为召集人,构建了由住建、环保、水利、农委、财政等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结合河长制推进,明确城市黑臭水体的市、区、街道河长,层层落实整治责任。二是政策保障体系,省里统一制定《江苏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实施方案编制大纲》,指导13个设区市和太湖流域相关市(县)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全面完成黑臭水体整治方案编制,明确整治行动的“路线图”和“时间表”。省财政专门安排黑臭水体整治补助资金,2016年至2017年共安排3.03亿元,今年将继续安排2.23亿元。三是技术支撑体系,建立城市黑臭水体“一对一”对口指导工作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6家技术单位每个月对各地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提供专业指导,对现场发现的问题“即检查、即通报、即督办、即整改”。截至目前,相关部门已印发通报5个、督办函36个。四是督查考核体系,制定黑臭水体整治考核办法,每年对各地上一年度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五是长效管理保护体系,明确水体养护单位及其职责、绩效评估机制和养护经费来源,推进管护日常化、制度化、专业化、市场化。 (苏环轩 吴 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