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完善政府引导激励服务保障举措
5月29日,广受关注的《河北省企业技术创新条例(草案)》进入二审。会议听取了河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英作的关于企业技术创新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条例规范的主要内容是通过政府的引导与激励、服务与保障,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条例名称应当与内容相契合,建议修改为“河北省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条例”。据此,法制委员会建议,作相应修改。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政府在促进企业技术创新中起着重要作用,应当进一步完善政府引导与激励、服务与保障举措,激发企业技术创新的内生动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促进创新型河北建设。据此,法制委员会建议,建立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共同推进企业技术创新;明确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依法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放宽市场准入,提升服务效能,健全诚信体系,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大执法力度,完善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与执法维权机制;优化信息服务,汇集涉及企业的各类政府服务信息,组织开展企业技术创新推荐活动,为企业提供无偿服务。
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应当坚持兼收并蓄,加强省内外技术引进与合作,弥补我省企业技术创新的短板和不足,形成资金、技术、人才等全方位合作格局,推动创新要素向我省聚集。据此,法制委员会建议,丰富京津冀协同创新内容,完善京津冀企业技术创新交流长效机制,建立与京津接轨的招聘、考核、社会保障等制度。同时,完善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政策措施,支持企业建立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记者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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