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昆明市献血条例》9月1日起施行 献血满5次可终生免费用血
近年来,昆明市的无偿献血工作形势日趋严峻,存在献血人群单一、总量不足、“季节性血荒”等问题,为保障临床用血得到平稳持续供应,广泛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倡导和参与无偿献血,昆明市及时制定出台了《昆明市献血条例》。该《条例》于6月4日经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公布,将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
目前全市供血缺口达20%
2002年,昆明市政府出台了《昆明市献血用血管理办法》,并于2008年进行了修订。但随着医疗事业的发展和城市人口的快速增长,昆明市的血液供需矛盾日益突出,血液保障压力异常艰巨。
据昆明市副市长王建颖介绍,2017年,昆明市献血14.1万人次,采血量41.4吨,分别占全省的31.59%和32.7%,但昆明地区集中了全省93%的省级医院、46%的三级甲等医院。经测算,昆明市日均采血人数需达450人次才能满足供血需求,而目前仅有384人次,加之云南阜外心血管医院等一批服务全省、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医院建成,临床需求不断扩大,临床用血量持续快速增长,全市供血缺口达20%。
昆明市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李红飙说,目前昆明市的献血人群主要为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结构单一,导致寒暑假和春节期间容易出现“季节性血荒”。全省优质医疗资源高度集中在昆明,危急重患者多数在昆明就医,加之“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高龄产妇增加,致使临床血液需求急剧增长。此外,无偿献血工作机制不健全,具体表现为宣传不到位、献血服务网点覆盖不足等,导致社会公众无偿献血参与度不够。因此,迫切需要将《办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进一步解决血液保障的严峻形势。
破解“献血容易报销难”
新制定的《条例》建立健全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方参与的献血工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完善用血管理机制。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学锋介绍,《条例》创新性地把献血相关知识纳入公共卫生健康教育,充分借助全市健康教育机构的专业优势等,有序推进无偿献血宣传。为破解“献血容易报销难”,在全国率先实施全省异地用血报销和报销关口前移制度,取消了提供“亲属关系证明”等证明材料,简化报销流程。例如,“符合免交临床用血费用条件的,可以在就诊医疗机构予以报销;医疗机构不具备报销条件的,可以携带相关凭证到血站报销”的条款,切实方便了献血者用血报销。
为缓解“季节性血荒”,昆明在全国率先设立医务人员和公务员献血月,其中每年1月为医务人员无偿献血月,2月为公务员无偿献血月。同时,鼓励公民参加献血志愿服务;鼓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大中专院校组建献血志愿服务组织。按规定,市政府应当加强血站建设,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呈贡和晋宁六区应当在本辖区范围内规划建设不少于3个固定献血服务站,其他县(市、区)和开发(度假)区应当在本辖区范围内规划建设不少于一个固定献血服务站。
凸显对献血者的人文关怀
为营造献血光荣的良好社会氛围,《条例》通过明确具体的激励措施,引导并鼓励公民积极参与献血。
根据规定,持《无偿献血证》的献血者及其父母、子女、配偶在同等条件下,医疗机构应当保障其享有优先用血权利。全血每200毫升按1次计算,机采血小板每1个治疗单位按1次计算。献血满5次的,本人终生免交临床用血费用;献血不足5次的,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按照献血量的3倍本人免交临床用血费用;超过5年的,本人免交与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以免交与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
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的献血者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志愿者,享受“三优四免一补”待遇:同等条件下优先提供就业岗位,优先推荐就业,优先保障子女入托、入学;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免交公立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诊查费,享受优先诊疗;享受每年一次由用血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项目免费健康体检;免费乘坐城市轨道交通和公共汽车;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给予相应社保补贴。(茶志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