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没有职业道德,以金钱至上,于法律正义不顾(当地群众众所都知),帮助一个在社会上无恶不做,以诈骗人钱为生,多年前就上了失信人名单的老赖法律工作(乡镇法律服务所)者,这样的人能配做为(乡镇法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吗?具笔者了解,当地群众提到他都摇头,他只要你给钱,他什么事都干的出来,在他身上钱大,没有法律的正义与道德。找他帮打官司的人,大部分都是违法的多,这样的法律工作者是合格的吗?是司法部门需要的吗?
帮助违法者(老赖),出谋划策,歪出事实,逃避法治,歪理邪说,有意扰乱司法的正确判决(岳西法院2018皖0828民初1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