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江新城临时行政“五管控”措施拟延期1年
7月30日,武汉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会上听取了市政府的相关议案,该议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将长江新城临时行政管控措施延期1年。
据悉,为加强长江新城规划建设管理工作,2017年8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授权市人民政府为加强长江新城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简称《决定》)。8月23日,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强长江新城规划区域管控工作的通告》,在长江新城规划起步区范围内全面实行规划土地、房产管理、城市管理、户籍人口、工商注册行为“五管控”措施。措施具体包括,暂停办理建设项目规划土地许可手续和施工许可手续;严格控制不动产变更登记,将该区域纳入住房限购范围;全面摸排锁定存量违法建设,确保违法建设零增长;严格执行户口迁移政策,禁止违规迁入户口;加强市场主体准入登记管理等。
长江新城管委会主任张文彤表示,目前,长江新城起步区的城市设计还在深化,控制性详细规划仍在同步编制。根据工作计划,预计长江新城相关规划于2019年8月中旬之前可以完成编制和审批。由于《决定》授权期限为1年,将于2018年8月22日到期,而长江新城规划编制工作尚未全面完成,且规划法定化尚需时间,目前还不具备依据法定规划管理的条件,因此需适当延长长江新城管控期限,即延长至2019年8月22日。
据介绍,2017年年初,武汉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启动规划建设长江新城,以超前理念、世界眼光,打造代表城市发展最高成就的展示区、全球未来城市的样板区。经过反复研究,2017年8月,武汉市委提出,大胆突破现有开发管理体制存在的弊端和制约,创造一种高效精简的行政管理新体制和“区域利益共享”的新模式,努力开辟新城科学管理、科学开发、科学发展的新路子。2017年9月30日,随着长江新城党工委和管委会的揭牌成立,这座被寄予厚望的创新之城,正式进入实质性规划建设的新阶段。(记者胡弦、通讯员杨阳、实习生汪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