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维稳干部不是“提款机” 一人敲诈勒索被刑拘
2018年8月10日,我局接宋道口镇一工作人员报警称:其在北京劝访过程中被信访人宋某某(男,48岁,宋道口镇人)敲诈勒索5000元。
由于宋某某系我县发生的一起涉众经济案件的被害人,我局对此案高度重视,局长武前来亲自安排部署,副局长石国凯率多部门民警不辞辛苦、连夜调查取证。经初查证实:犯罪嫌疑人宋某某以不给解决宋某某等人进京上访的花费就不回滦南施压,敲诈勒索该工作人员5000元。
为了维护我县信访和秩序稳定,把不稳定苗头消除在萌牙状态,经我局领导研究决定于2018年8月11曰依法对宋某某予以刑事拘留,送滦南县看守所羁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