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督”更重“办”
近日,宁夏人大常委会现场督办重点建议,推动清水河固原段治理工作。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能,人大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主要落在“监督”二字上。
一次行之有效的监督,犹如治病,是找病因、挖病根。现场督办,就如亲见“病人”,能更直接发现问题、鲜明指出问题,无疑是精准的把脉诊疗。
督办,“督”很重要,尤其对一些复杂问题,比如河水治理,本身不是一次督查就能完成的,更要通过一次次强力督促,把问题始终挂在心上,不能松懈。只是,任何监督,是“走了形式”还是“落下实锤”,最终要以“办没办”“办得好不好”来评判。正如诊断之后,还得看治疗。否则,判读再准,意见提再多,没有落地,处理不到位,落入重交办、轻整改,重过程、轻效果,重答复、轻落实的窠臼,监督也会失去了原本效果。
督办重“督”,更重“办”,这才能体现督办的实效和“威力”。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现场督办重点建议,起到的正是这个效果。(张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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