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福建 » 正文

全球报道:港澳台人员不再需要办理就业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29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港澳台人员不再需要办理就业证记者28日从人社部获悉:为配合国务院取消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的举措,人社部日前出台
原标题:港澳台人员不再需要办理就业证

记者28日从人社部获悉:为配合国务院取消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的举措,人社部日前出台了《关于废止〈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决定自发布之日起对《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予以废止。同时,同步印发《关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就业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港澳台人员在内地(大陆)就业不再需要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并对取消许可后港澳台人员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有关事项作出规定。

《通知》规定,2018年7月28日起,港澳台人员在内地(大陆)就业不再需要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根据《通知》,不再发放《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后,在内地(大陆)求职、就业的港澳台人员,可使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业务。

此外,《通知》还规定,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港澳台人员纳入当地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体系,参照内地(大陆)劳动者对其进行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为有在内地(大陆)就业创业意愿的人员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开业指导、创业孵化等服务。(记者 李心萍)

(责编:吴舟、陈蓝燕)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公益慈善栏目 赞助本站可以扫描支付 | 免费推广计划 | 全球资源网顾问团 | 帮助中心 | 企业文化 | 关于我们 | 全球信息中心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本站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决定是否采用并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