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年,中国农村集体经济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壮大和发展。村子富起来了,而村集体账户中的闲置资金如何确保安全增值,成为群众关注的一大焦点。
8月24日,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台《村集体资金竞争性存放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尝试对40个行政村的4.5亿元村集体资金进行竞争性存放。无独有偶,去年底,杭州市江干区实现对全区村集体资金竞争性存放的全覆盖,截至今年6月底,共有73.49亿元资金完成招投标。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宁波、绍兴一些县(市、区)对此也进行了探索。
目前浙江省农村集体资金存放有哪些实际情况,竞争性存放的效果如何?记者对此进行采访了解。
蛋糕大了
有人想来咬一口
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派驻纪检监察组牵头调研发现,近年来随着招商引资和项目推进,开发区下辖的4个街道的40个行政村在征地拆迁、村集体经营发展中积累了大量资金。2016年底,开发区村集体资金总量在1000万元以上的就有18个,其中2000万元以上的有9个。
而更早时间、更大力度开展城市扩建的杭州,这一体量更加惊人。江干区在2013年底的一次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专项审计调查就显示,当时该区47个村经济合作社(股份)的货币资金已达到63.43亿元,平均每村就达1.35亿元。
因为对这笔巨额资金的存放具有一定话语权,于是部分村干部成为一些银行千方百计拉拢的对象。
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王艰告诉记者,因某银行拉存款,2013年11月,当地三天门村会计王林宝曾把该村第8组一笔300万元土地征用款存入其个人账户,在1个多月后才转入该村民小组账户,直到2015年开展农村基层作风巡查期间,感到不安的他才将当时保留的4705.54元利息转出。
这样的情况并非孤例。记者从东阳市纪委监委也了解到,2012年3月至2014年1月,当地荷塘社区金钩塘自然村负责人楼福龙与该村出纳蒋某合谋,多次将村土地征用补偿费150万元及村集体资金750万元,擅自决定用定期存款的方式存入银行。2014年底,因犯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楼福龙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并被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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