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为民打黑除恶 鄂已有937名犯罪嫌疑人主动自首
“我们是来投案自首的。”9月5日,两名涉嫌寻衅滋事的涉恶团伙成员李某、杨某,走进钟祥市公安局胡集派出所。
8月2日,涉黑涉恶团伙成员金某国、邓某超、喻某林主动到保康县公安局投案自首;7月21日至25日,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汪某、卢某、陈某、邹某到浠水县公安局扫黑办投案自首;6月12日,被悬赏通缉人员盛光辉主动到麻城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截至目前,全省共有937名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嫌疑人员迫于压力投案自首。“打黑除恶为民除害”“惩恶扬善深得人心”。7月23日,罗田县胜利镇金某、胡某等一行5人手执两面锦旗来到县公安局,表达感激之情。自当地警方立案侦查以张新文为首的涉黑涉恶团伙案并发布悬赏通缉公告以来,不少群众主动提供案件线索,涉案团伙成员陆续落网,大家拍手称快。
按照中央确定重点打击惩治的10类黑恶势力,我省结合实际,把侵蚀农村基层政权、垄断行业领域、扰乱市场秩序、影响扶贫脱贫、破坏营商环境等涉黑涉恶行为作为重点打击对象,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力求打深打透打彻底。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则采取挂牌督办、异地用警等措施,切实排除干扰和阻力,深挖彻查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
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为此,我省在宣传发动群众上狠下功夫。
各地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网上网下等多种方式宣传,在社区、街道、车站、乡村等人员集中区域设置展板、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张贴“两高两部”《通告》等,坚定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
省扫黑办、各级公安机关广泛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公布举报电话、邮寄地址、网络邮箱,拓宽举报渠道;通过千警进千企、万警进社区等活动,面对面发动群众;通过悬挂横幅标语、滚动播放电子字幕、推送手机短信,让扫黑除恶的精神和要求家喻户晓,营造出“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武汉、襄阳、宜昌、荆州、孝感等地出台有奖举报办法,鼓励群众举报。截至目前,已接到举报线索6000余件。仅省公安厅扫黑办就接到线索2500多件。省扫黑办制定出台涉黑涉恶举报线索办理工作办法,规范举报线索的登记、分流、核查、反馈、督办等工作;省公安厅出台《湖北省公安机关涉黑涉恶线索核查工作规定》《湖北省基层公安机关摸排涉黑涉恶线索业务指南》,强化对举报线索的分析研判,确保群众举报的有效线索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记者彭小萍、通讯员彭栋、杨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