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让河流更澄澈美丽 三年内河南省辖市市区黑臭水体逐步消除
9月12日,记者从省河长办获悉,我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三年行动计划的8个专项方案已印发各地,方案分别就推行河(湖)长制三年行动计划提出了具体办法和目标任务,以早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治理目标。
这8个专项方案分别从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水利、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林业、河湖划界确权、综合治水示范市县建设等方面,提出了2020年全省河(湖)长制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饮用水质每季度公布。环境保护专项方案提出,加强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的全过程管理,划定并规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定期监(检)测、评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供水单位供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状况,县级及以上城市至少每季度向社会公开一次。
编制空间规划,统筹保护河湖。国土资源专项方案提出,2018年,对接河(湖)长制工作和岸线保护等需求,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9-2020年,根据国家部署,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统筹考虑河湖保护因素,合理确定中远期规划保护、开发等目标。2020年,实现涉及河(湖)管理的违法用地、用矿行为同比有效下降。
节约用水,美化河流。水利专项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278.15亿立方米以内;全省节水灌溉面积达到3400万亩;重要江河湖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超过75%。全省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下降到34.7立方米、21立方米以下。以流域面积超过1000平方公里的64条河流为重点,推进流域面积在30平方公里以上的1775条河流的绿化美化。
黑臭水体逐步消除。住房城乡建设专项方案提出,今年年底,省辖市建成区133处黑臭水体基本消除黑臭现象。2020年底,省辖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实现长制久清;其余县(市)基本完成与水质改善直接相关的主体工程,整治初见成效。2019年,郑州市、洛阳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超过96%,2020年,其他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其他县(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6%、90%、90%左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每年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
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维护河流健康生命。农业专项方案提出,2020年,主要农作物化肥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化肥利用率达到40%,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0%;全省主要粮食作物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技术覆盖率达到30%,全省农药利用率达到40%;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全省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5%,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超过75%。
绿化河道,增加湿地。林业专项方案提出,提升河道两侧绿化水平,2018-2020年计划完成河道绿化46.47万亩,计划每年河道两侧造林15.49万亩。到2020年,全省湿地面积不低于942万亩,2018、2019、2020年湿地保护率分别达到48%、49%、50%。确保湿地生态功能明显增强,湿地生物多样性持续稳定。
划定河湖管理范围。河湖划界确权专项方案提出,到2020年,基本完成全省流域面积在3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流域面积在30平方公里以下、对当地生产生活有重要影响的河流(沟),水面面积在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以及各类水利工程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示范引领,典型带动。综合治水示范市(县)建设方案提出,按照“一年有成效、两年出成果、三年创示范”的要求,示范市(县)要力争用3年左右,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新机制,探索河湖管理保护新模式,打造河南综合治水新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