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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严厉打击套路贷非法放贷讨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9-18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严厉打击套路贷非法放贷讨债街头随处可见的宣传标语,频频见诸新闻媒体的报道,见证着一场声势浩大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原标题:严厉打击套路贷非法放贷讨债

街头随处可见的宣传标语,频频见诸新闻媒体的报道,见证着一场声势浩大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在荆楚大地如火如荼地进行。

在中央、湖北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下,湖北各级公安机关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今年1月,省公安厅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密集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专项斗争。召开一次次动员大会、制订一个个行动方案、举办骨干培训班……昨日,楚天都市报记者在省公安厅看到一份扫黑除恶大事记,从今年1月至8月底,记载的事项已近90条。

据介绍,截至8月底,全省公安机关今年共侦查涉黑恶团伙案件41起,暂居全国第一位。为深入推进全省扫黑除恶一年集中攻坚,省公安厅展开了“治非”“打财”“扩线”“破伞”四大战役。其中,以“套路贷”为代表的高利贷非法放贷讨债,往往与黑恶势力关联,群众反映较多,是“打财”战役的主要目标之一。

“套路贷”不是贷款而是犯罪

一名女子在网贷平台借了3万元,不到一年时间,债务变成300多万元,卖掉住房还没还清;

一名小伙子今年初借高利贷5000元,当他还不上钱时,放贷公司人员指使他“借新还旧”,半年后债务滚至300万元。小伙子说,这些放贷公司都在同一栋写字楼里,老板们是一伙的……

一个又一个被害人掉进“套路贷”陷阱,遭到暴力或软暴力讨债,有的失学失业,有的卖房卖车,有的东躲西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把他们拉出泥潭。

省公安厅扫黑办人士说,“套路贷”不是贷款,而是犯罪。今年6月29日,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放贷讨债犯罪活动的指导意见》,对“套路贷”作出定性。“套路贷”是指以“违约金”“保证金”“行业规矩”等名义,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借款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制造银行流水痕迹等,单方面认定被害人“违约”并要求“偿还”虚高借款,进而通过讨债或者利用所谓的“证据”向法院起诉,以实现侵占财产的目的。

该《指导意见》指出,“套路贷”犯罪具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财产的行为的,或者采用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虚假诉讼等手段,符合诈骗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虚假诉讼罪等犯罪的其他构成要件的,应以相应犯罪定罪处罚。采用讨债公司、“地下执法队”等有组织形式,按照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或者恶势力犯罪集团侦查、起诉、审判。同时由多人实施,或者以统一着装、显露纹身、特殊标识以及其他明示或暗示方式,足以体现组织特征的,应当认定为“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

7月19日,省公安厅部署开展严厉打击非法放贷讨债犯罪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校园贷”“车贷”“房贷”“无抵押信用贷”等各类“套路贷”违法犯罪,7月20日至10月31日开展调查摸底,11月1日至明年7月31日集中打击,明年8月检查总结,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据介绍,“套路贷”一般有六个步骤:1、以“低利息、无抵押、不扣车”等名义招揽生意;2、签订空白合同;3、签订其他文书或制造虚假银行流水,伪造“证据链条”;4、单方面肆意认定违约或故意制造违约;5、引诱“借新还旧”恶意垒高借款金额;6、软硬兼施“索债”。如果群众遭遇“套路套”,应及时报警,并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保留证据。

湖北公安扫黑除恶展开四大战役

在前期开展了多个专项行动的基础上,7月26日,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攻坚动员会,系统部署“治非”“打财”“扩线”“破伞”四大战役。

据介绍,“治非”战役,是指严厉打击长江流域非法采砂、非法码头、非法捕捞、非法采矿等黑恶势力,以及全省重点工程项目“砖砂石霸”专项行动;“打财”战役,是指针对当前高利放贷领域黑恶犯罪高发多发态势,将黑财扫干缴尽,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实现群众举报大幅减少、同类案件基本绝迹、放贷团伙基本打尽的目标;“扩线”战役,是指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迅速成立黑恶线索举报中心,实行有奖举报,多渠道、多手段、多层次获取黑恶线索,每条线索都要精心开展核查,循线追踪,深挖彻查一批涉黑涉恶团伙;“破伞”战役,是指在打击黑恶犯罪的同时,要深挖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坚决打掉黑恶势力的“关系网”“保护伞”。

省公安厅扫黑办将对上述四大战役组织分线督战,每月通报战果。

我省侦查涉黑恶团伙案全国第一

省公安厅扫黑办人士介绍,今年1月至8月,全省公安机关侦查涉黑恶团伙案件41起,暂居全国第一,其中武汉市侦办11起,在全国同类城市中暂居第一。2015年至今,我省移送审查起诉的涉黑案件,提起公诉率、一审判决认定率均为100%,为全国唯一。

今年以来,我省宣判了多起全国有影响的案件,如武汉市判决全国首例控制垄断长江部分水域非法采砂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全国房屋中介黑社会性质组织第一案等。

为了提高办案质量,由省委政法委牵头,省公安厅先后举办了扫黑除恶骨干培训班、指挥员培训班、专项打击培训班,邀请全国扫黑专家、知名审讯专家,以及省高级法院刑庭、省检察院公诉处、省公安厅刑侦总队专家授课,共培训省级骨干700多人。各市州和七成以上县市也举办了培训班。

今年3月,省公安厅制定《湖北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明确三年行动目标任务,确定十类打击重点。如:操纵破坏基层组织、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横行乡里的“村霸”;征地拆迁、工程项目领域的黑恶势力;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的“市霸”“行霸”;非法放贷讨债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的“地下执法队”等。

该《方案》还提出了三年行动步骤:2018年,全面启动,深入推进,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年度综治检查考评,对各地进行排名通报。2019年,保持力度,攻坚深挖,集中整治,严惩黑“伞”,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2020年,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消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会同教育部门,完善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的机制;会同人社、民政、教育等部门,做好外来务工人员、无业失业人员、失学辍学青少年的服务管理,把预防犯罪纳入日常管理服务;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日常监管,建立涉黑涉恶经济实体“黑名单”制度,堵住管理漏洞;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乡村治理现代化工作机制。(记者吴昌华通讯员龚轩)

(责编:关喜艳、周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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