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湖北省公安厅、财政厅、禁毒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湖北省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办法》(简称“办法”)。今后,群众举报涉毒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最高可获30万元奖励。
《办法》共22条,对举报人、举报受理机构等进行了界定,明确了举报奖励条件、奖励标准、资金来源、支付方式、保密要求、需要追责的情形等,还规范了举报奖励办理程序、资金发放的监督和检查等。
省禁毒办负责同志介绍,群众发现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可以直接拨打110,或采取书面、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安机关举报。根据举报线索破案后,根据案情大小,举报人可一次性获得300至30万元奖励。
具体奖励标准为:举报吸食毒品人员,每次查获1名奖励300元;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或线索,根据缴获毒品数量奖励300至20万元;举报制毒工厂,每查处一家,根据抓获犯罪嫌疑人数量、缴获毒品及制毒用品数量等情况,奖励2万元至20万元;举报存在吸毒问题娱乐场所、会所、宾馆等,根据查获吸毒人数,每案奖励2000元至2万元;举报人在特别重大毒品案件中发挥重要作用,经报省公安批准后,最高可奖励30万元。
公安机关会根据举报线索对毒品违法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决定行政处罚或抓获在逃毒品犯罪嫌疑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举报人自接到奖励通知起2个月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领取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由于举报毒品违法犯罪面临一定风险,《办法》建立了严格保密制度,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或泄露举报人姓名、身份、住所、工作单位等相关信息。省禁毒办负责同志表示,如发现泄露举报信息、或打击报复等行为,一律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据悉,今年1至9月,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3317起,打掉制贩毒团伙11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867名,缴获各类毒品4.1吨。新发现吸毒人员7721名,同比增长7.3%,低于全国11%的平均水平,为近五年来最低。(记者张扬 通讯员龚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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