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生态环境部获悉:9月23日,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第二轮督查工作持续开展,第四批次6个督查组已抵达福建、江西、广东、广西、海南、贵州6省区开展工作。
据介绍,9月1日—22日,水源地专项行动第二轮督查组采取全覆盖的方式,先后分三批次完成24省份956个水源地4276个环境问题的现场核查,涉及长江经济带江苏、浙江、安徽、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等8省市的769个县级及以上水源地2205个环境问题,以及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6省份的187个地市级水源地2071个环境问题。按照要求,今年年底前,长江经济带县级及以上、其他省份地市级水源地完成清理整治任务。
根据生态环境部通报的水源地专项行动第二轮督查进展,北京、天津、江苏等24省份需今年年底前完成整治的4276个环境问题中,282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完成比例为66%,总体任务已完成2/3。从督查情况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取得阶段性进展,但水源地环境整治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完成2018年底目标任务十分艰巨。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介绍,长江经济带相关8省市完成县级及以上水源地问题整治1536个,完成比例为70%,整体工作有序推进,成效明显。其中,湖南、湖北、浙江等3省的水源地整治任务,完成数量和比例均远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其他16省份完成地市级水源地问题整治1291个,完成比例为62%。
该负责人介绍,湖南省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水源地环境整治,2018年应完成县级及以上水源地清理整治问题254个,目前已经完成240个,占任务量的94%。其中,长沙市、岳阳市、张家界市等7个地市及其所有县(市)已经全部完成水源地清理整治任务。湖北省2018年应整治完成县级及以上水源地问题272个,目前已经完成237个,完成比例为87%。浙江省2018年应整治完成县级及以上水源地问题224个,目前已经完成167个,完成比例为75%。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指出,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总体上仍滞后于序时进度要求,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十分艰巨,辽宁、天津、山西、北京、黑龙江、内蒙古等省份任务完成率不足50%。有些问题整治进展严重滞后,仅制定了整治方案,尚未开展实质性整改工作。就进度严重滞后问题,生态环境部已公开向社会进行通报,要求相关地区采取有效举措推动整改。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对尚未完成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的,生态环境部将紧盯不放,督促落实地方党委政府水源地保护主体责任,加强跟踪调度,持续推动问题整改。同时,要求各地全面公开水源地环境问题清单及整改方案制定及实施整改情况,鼓励公众拨打举报电话:010—12369,或通过“12369环保举报”微信公众号进行监督举报。对群众举报的问题,生态环境部将督促地方逐一核实,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记者寇江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