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雪从小生活在陕西咸阳的一个单亲家庭,因为生活拮据她便辍学出来打工。今年5月份,她应聘到西安一家餐厅做服务员。从工资条上看,小雪的工资每天为60元,出勤20天共1200元,因为迟到忘打卡共扣除145元,工服围裙钥匙等共扣除250元,旷工两天每天扣500元,最终实发负195元。(10月22日澎湃新闻)
对于缺乏财富积累和社会资本的小雪来说,做服务员可以为她在平凡的世界里找到价值实现的通道和社会融入的路径。然而,滑稽、荒诞的“工资为负数”,却让美好的愿望遭遇了坚硬、冰冷的现实。
千姿百态的社会流动,给这个世界带来了生机与活力;充满机会与资源的市场,给无数人提供了改变生存现状的机会。“工资为负数”带给劳动者的不仅有物质上的损失,还有精神上的痛苦与伤害;当劳动的价值得不到的尊重,当劳动者的尊严得不到呵护,“工资为负数”犹如一面镜子,折射出劳动者权益的孱弱。
不论是“我的地盘我做主”,还是“不管你怎么样,反正我就这样”,在员工弱势的格局下,某些用工方总是习惯于“自弹自唱”。对于用工方而言,违反规则就会受到惩罚并被认定为失范者,这样的后果只是一种可能,也可能没有被抓住、没有被追责。即使被抓住了并被认定为失范者,惩罚也可能不会太严重。“工资为负数”的背后,隐伏着他们的权衡与算计。
员工与用工方建构了一种契约关系,双方既需要遵循自己的角色规范、履行角色义务,也要享受自己应得的角色权利。劳动者付出了劳动,理应得到相应的回报与激励,“工资为负数”为何会上演?餐厅单方面实行严苛的考核评价机制,让员工动辄得咎甚至“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千方百计在员工身上“吸血”,想方设法从员工身上“捞一笔”,甚至让员工辛苦劳作反而还“倒欠”。
用工方如果无法建构自己的规矩与亚文化,也就只能让欲望号街车成为脱缰野马。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因员工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缺乏法律依据的“工资为负数”,见证了用工方赤裸裸的盘剥。
面对居高临下的用工方,原子化、个体化的员工一般难以通过利益协商来进行维权。“没有背景,只有背影”的普通劳动者,难以得到以熟人社会网络为核心的“强关系”的庇护与社会支持,只能将“希望的稻草”寄托在法律法规的发力和公共服务的伸展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