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荆门行人闯红灯被登报曝光,警方还将开出“第一张罚单”
为整治“中国式过马路”,湖北荆门警方下了“猛药”,除了在微信公众号曝光行人闯红灯高清照片,还将这些照片刊发在《荆门晚报》社会新闻版面,并配以标题“你闯红灯的样子,真的不好看”。
10月29日,《荆门晚报》曝光行人闯红灯违法行为。荆门晚报图
10月30日,荆门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10月26日开始,荆门警方已经公布三批“行人闯红灯”高清照片。通过严厉整治和大力曝光,连续几天下来,荆门主城区主要红绿灯路口“行人闯红灯”违法行为下降约7%。接下来,警方将针对“行人闯红灯”违法行为开出第一张罚单。
“闯红灯”上报纸
“你闯红灯的样子,真的不好看”。
10月29日,湖北《荆门晚报》“本地社会版”一则新闻标题引人注意。刊发在该版面的,是8张交警部门提供的行人闯红灯高清照片。这些照片均未打码,同时标注了闯红灯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除了报纸,连续几天来,荆门市公安局微信公号“荆门警事”和荆门交警支队微信公号“湖北荆门交警”也陆续发布高清监控或相机抓拍的行人过马路“乱象”。
湖北襄阳通过大屏幕公布闯红灯市民的面部特写和身份信息。汉江网图
这一曝光方式,也被当地警方称为“放大招”。
澎湃新闻注意到,早在10月22日,荆门市公安局微信公号“荆门公安”就对外披露,将重拳整治当地交通乱象。
“荆门公安”称,当前,荆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已是迫在眉睫,然而,这些随处可见的不文明现象实在令人堪忧。为此,荆门市公安局决定“放大招”严整治,通过超常规的宣传方式,强力提升市民文明交通素养和法制意识,改善城市交通秩序。
对于这一曝光方式,荆门市民也有不同看法。
有市民心存疑虑,担心侵犯隐私。也有市民拍手称快,认为应该把这些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人曝光,支持照片不打码。还有市民直言不讳在网上留言,“我那没有素质的老亲娘被拍到了。”
10月30日,荆门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从10月26日开始,荆门警方已经公布了三批闯红灯市民的照片。除了路口摄像头抓拍,还安排人用相机在路口随机抓拍,通过媒体、微信公众号或路口的大屏幕对这些照片进行公布。
上述负责人表示,除了公布照片,交警部门派出女子交警中队进社区、单位进行宣传,让市民遵守交通法规。经过这一系列“猛药”,大数据分析显示,荆门主城区主要红绿灯路口行人闯红灯违法行为下降约7%。
该负责人还透露,为进一步加大惩戒力度,如果行人被多次抓拍到闯红灯,交警部门还将公布其姓名和单位,甚至将其违法行为通报到当事人所在单位,让单位配合对其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目前,警方还在向上级部门申请,在市区路口安装人脸识别设备。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公布照片)这种做法并没有侵犯个人隐私。”上述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如果是汽车交通违规,对车牌号码曝光,同样也不违法。此前荆门交警从未对行人闯红灯开具罚单,下一步,交警将针对行人闯红灯开出“第一张罚单”。
人脸识别直接公布姓名
除湖北荆门,湖北襄阳也在狠抓“闯红灯”,还为此启用了“黑科技”。
有襄阳市民告诉澎湃新闻,在该市襄城檀溪路与长虹南路交叉口东南角安全岛上安装了一个大型液晶屏。屏幕会现场曝光每一名闯红灯行人的姓名、隐去中间8位数的身份证号码,闯红灯时的面部特写以及闯红灯行为的发生时间。
据《襄阳晚报》此前报道,这处行人闯红灯抓拍“神器”于2017年6月26日起投入使用,短短十多天,就有397名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因交通违法被曝光。其中部分闯红灯市民的个人信息和违法记录照片,还要通过微信公众号“襄阳交警”再次发布。
《襄阳晚报》报道称,这些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的违法行为不仅仅是公开曝光,其闯红灯违法信息还将进入全市个人征信系统。这意味着,他们今后在办理贷款、社保等业务时会受到一定影响。同时,公安部门还会把违法人的信息抄告对方所在单位和居住社区,并责令当事人到公安机关接受处罚。
另据《中国青年报》报道,2017年4月,深圳交警在一处安全岛上,正式启用“智能行人闯红灯取证系统”,现场曝光闯红灯行人。该系统通过视频检测行人闯红灯行为,对人脸进行提取、识别,储存闯红灯人脸数据,通过实时搜索比对,查找同个人是否多次闯红灯,并可通过数据对接,落实违法人员身份,对违法人员进行大屏显示相应信息。
此举一出,有网友认为侵犯了个人隐私。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最初闯红灯者照片未打码,后来面部打码了。深圳交警表示,这种做法并没有侵犯个人隐私。“我们都是按照规定来做的,也没有曝光身份证信息,所以并没有违法。如果行人有闯红灯行为,我们进行曝光照片是不算违法的,包括汽车交通违规,我们将车牌进行曝光,同样也不属于违法。”
上述报道中,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颜昭雄律师表示,这种“曝光”应该认为是一种行政处罚。如果公开个人信息,且对公开的信息页没有作技术处理,在法律层面上,深圳交警的做法值得商榷。现在深圳交警隐去了违法人员相关信息,这种公开的性质就应该是法治宣传教育。
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律师雷刚认为,相关部门在曝光市民交通违法照片、或是将其纳入征信系统,必须要有一个准则,譬如违法几次公布照片,达到什么样的程度纳入征信系统。在实施这些措施前,还需要做好前端工作,做好交通安全教育。在对行人违法整治的过程中,既要达到整治效果,还不要让公众产生抵触或反感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