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把工作聚焦到争取人心 凝聚人心这个最大政治上
推动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关键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重要论述,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夯实基层基础,凝聚共识、压实责任。
加强宣传引导,把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方向盘。充分认识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引导,把工作聚焦到争取人心、凝聚人心这个最大的政治上,在大是大非面前,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要加强各级干部的学习教育。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党的民族政策、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及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纳入县委和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干部教育培训、各部门、各领域学习教育内容,通过专题辅导、报告会、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政策理论水平,提升全体干部处理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要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以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八进”(进乡镇、进行政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军营、进宗教场所)活动为载体,在全社会广泛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通过开展各类以“民族团结一家亲”为主题的特色群众性活动,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民族理论方针政策和我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成就,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使“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成为社会普遍共识。要加强宗教界人士的教育管理。完善宗教教职人员培养教育机制,坚持宗教人士“三定”学习制度,不断加大培训力度,鼓励和引导宗教界人士发挥积极作用,做到“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
扎实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必须按照建设法治中国的要求,放到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大局中来衡量和推进,始终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和推进民族宗教工作。要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深入挖掘和阐释宗教教义、宗教文化中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通的内容,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积极推进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的宣传教育,积极推动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四进”宗教场所活动,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强化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爱国爱教、遵法守法、正信正行。要加强宗教事务法治化治理水平。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指导宗教场所开展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自我管理水平,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将相关法律法规及宗教领域普法宣传纳入县、乡镇(街道)、村(社区)普法规划,综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妥善处理宗教领域的各种矛盾问题。要坚持把宗教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不断巩固和深化已有治理成果,切实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加强农村基层党的建设。民族地区基层党组织在团结各族群众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维护稳定中发挥着战斗堡垒作用。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把基本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严格落实到位,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政治主张的阵地,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入推进“两个带头人”工程,加强第一书记和村“两委”班子管理。通过多种方式吸收优秀人才入党,培养一批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落实“双培双带”机制,加大致富带头人培育与转化力度。严格村级党组织书记管理、监督、考核,强化评议结果运用。要强化阵地建设。深入推进“三大三强”专项行动,实施村级活动阵地标准化建设,强化村级组织活动阵地政治功能建设,促进基层阵地面貌不断改善,作用不断发挥。
(作者:刘甲锋,系贺兰县县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