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医患双方满意是我们最大的心愿
“赔偿款拿到了吗?”
“拿到了,谢谢你们了。”
11月5日,石嘴山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任慧,对调解的一起医疗纠纷案协议履行情况进行电话回访。
6月13日,朱某在某医院接受手术治疗3天后,突然呼吸困难,抢救无效死亡,家属以医院延误治疗时机为由与院方发生争执。随后,经石嘴山市医调委多次调解,双方达成由医院赔偿朱某5.3万元的调解协议。
多年来,石嘴山市医调委采取情理法的“柔性”调解方法,及时化解医疗纠纷,探索出解决医疗纠纷的新途径。今年以来,该医调委受理案件58件,已结案53件,终止调解21件,调解成功32件,赔付116万元。
细心调解,让医患双方均满意
“这58万元,使孩子后续治疗有了着落,我的心总算放下了……”6月13日,拿到赔偿款的孩子母亲尚某来到石嘴山市医调委,向医调委主任刘建文表达谢意。
2015年7月,11岁的韩某因右小腿肿痛等到当地某医院手术治疗,术后韩某苏醒延迟,转银川某医院治疗,诊断为缺氧性脑病。尚某认为医院在诊疗中损伤了患儿神经,导致智力缺损,要求赔偿。院方认为治疗无过失,不承担责任,双方僵持不下。
“要求赔偿90万元。”2017年5月,尚某申请医调委处理,并表达诉求。刘建文率调解员详细调查后,建议对韩某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申请自治区医调委进行医学评鉴。针对医方承担主要责任的医学评鉴和韩某五级伤残鉴定结果,刘建文采取“背靠背”方式,多次与双方沟通,对鉴定结论详细解释说明,核实韩某经济损失。
2018年5月14日,双方终达成由院方赔偿韩某58万元的调解协议。
处于患者、医院之间中立地位的石嘴山市医调委对一些重大、疑难案件,及时提请自治区医调委组织医学专家、法律专家进行评鉴,在分清责任基础上,加大调解力度,最大限度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及医院正常医疗秩序。
耐心调解,用信赖解决医疗纠纷
“我的孩子是在你们医院出生后死亡的,必须负责。”
“我院诊治符合规范,不存在过错。”
3月14日,马某在某医院产下一男婴时新生儿已无呼吸。经医院抢救后,婴儿仍无自主呼吸,转银川某医院救治5天后,窒息而亡。婴儿父亲张某认为医院有过错而发生纠纷。
院方认为新生儿在出生和救治中无过失,并请求石嘴山市医调委介入。
刘建文和调解员李向东赶到医院,面对情绪激动的张某,刘建文向张某分析解决该事件各种途径的利弊,细心讲解调解的原则及流程。张某最终接受调解。
几个月来,面对“医方过错参与度为5%至10%”的医学评鉴结果,李向东耐心向张某解释专家分析可能导致新生儿死亡的原因,张某接受。8月9日,双方达成由院方赔偿5.8万元的调解协议。
石嘴山市医调委逐步规范受理、调解、赔付工作流程,建立起纠纷来电来访登记,回访督促、案件研讨等制度,依法、依规、依情、依理地采取说服教育、疏导等方式解决医疗纠纷,赢得了人们信赖。
用心调解,用真情化解医患矛盾
“现有10多人死亡者家属围堵医院,请速帮助引导。”
2017年12月19日,54岁的杨某因持续性胸痛在某医院治疗时意识散失,经院方全力抢救后不治身亡。
次日,任慧接到该医院求助后,立即与刘建文一起赶往医院。“是医院抢救不及时,赔偿200万元。”面对拒绝做尸检的杨某亲属,刘建文反复讲解处理的途径和流程,经8个多小时劝说,家属同意调解。
2018年3月6日,刘建文向亲属反馈专家评鉴意见后,家属不认可。7月17日,经石嘴山市医调委与有关部门多次沟通、数次调解,院方赔偿了家属7万元。
“让医患双方满意是我们最大的心愿。”刘建文说。6年来,他们共受理医疗纠纷353件,结案346件,结案率为98%,医患自愿签署协议294件,调解成功率为85%,协议赔偿金额近1300万元,获“全国模范调委会”称号。(记者 白景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