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转办湖北环境问题信访件101件
(记者王理略、见习记者张歆)11月24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湖北省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联络组移交督察组11月23日受理群众来电来信举报件101件,其中来电80件,来信21件。重点交办件9件,目前已全部交办到各市州。
按照信访件分布情况,武汉市32件、宜昌市12件、襄阳市10件、荆州市8件、随州市7件、黄冈市6件、黄石市6件、孝感市5件、荆门市4件、神农架林区3件、恩施州2件、十堰市1件、鄂州市1件、咸宁市1件、天门市1件、潜江市1件、仙桃市1件。
按污染类型分类,其中有些举报件涉及多种污染类型,大气污染类59件、水污染类34件、噪音污染类34件、生态破坏类19件、土壤污染类6件、其他污染类13件。
截至11月24日,共收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2140件(来电1791件,来信349件),其中重点交办件246件,已全部交办到各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
又讯: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边督边改问责典型案例
案件一:钟祥市胡集镇钟祥市龙鸿商贸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
2018年11月6日,群众向中央第四生态环保督察组投诉,钟祥市胡集镇钟祥市龙鸿商贸有限公司长期在丽磷建材有限公司院墙背后清洗磷矿,污水直接排进河里。之前投诉人反映过此类问题,该公司等检查完后仍然在河里清洗。
荆门市钟祥市组织专班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2018年10月24日有群众通过市长热线投诉过此问题,钟祥市国土资源局胡集分局及时制止了磷矿石清洗活动。此次投诉后,钟祥市政府组织胡集镇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开展联合清理行动,11月10日完成了清洗点现场设备拆除和堆场矿石清理,11月11日注销了钟祥市龙鸿商贸有限公司营业执照。钟祥市对胡集国土分局予以通报批评。
案件二:黄梅县独山镇界子墩村采石厂污染问题
2018年11月9日,群众向中央第四生态环保督察组投诉,黄梅县独山镇界子墩村的高家冲组一采石厂开采石料污染水源。
黄冈市黄梅县组织专班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投诉人反映的采石厂分别为高亚洲石料厂和高志芳石料厂,两家碎石厂生产设备已拆除。两家石料厂矿区毗邻,开采区附近有一处供界子墩村6组村民约300人饮用的水源(自然坑塘)。经勘查,前期两家石料厂开采石料没有引发该村组饮用水源水位下降,未对水质产生影响。现场检查发现,两家石料厂原矿区存放的石料按照“两断三清”要求进行清理外运,导致近日拉石料进出车辆频次增多,加之天气干燥,交通运输过程中引起扬尘污染,对当地群众正常生活产生一定程度影响;还发现当地个别村民受利益驱使,采用“啄木鸟”钩机等挖掘设施私自夜间盗采等问题。
黄梅县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并针对矿区监管不力、巡查时段针对性不强等问题,分别对黄梅县矿管局、独山镇界子墩村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王理略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