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许多老百姓青睐的交通工具。如今,一项和电动自行车相关的新国标实施在即,这项新国标将对老百姓电动自行车出行产生哪些影响?同时,浙江作为电动自行车生产大省,新国标实施后将对企业带来哪些挑战?11月27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国家电动自行车新标准及过渡期内有关工作安排作出详细解释。
新国标新在哪?
据了解,现行的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是1999年发布的,由于制定年代较早,当时行业和产品尚不成熟,标准内容存在一定局限性,且非全文强制性标准,导致目前大部分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与整车重量指标接近或达到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变得越来越大、越来越重、越来越快,有些生产厂家降低产品质量标准,使用不合格电池、充电器、线束材料,刹车制动、阻燃指标问题突出,由此引发的交通安全、火灾事故时有发生,多次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社会强烈反响。为强化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委会修订发布了新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同时,决定对电动自行车产品由生产许可管理转为强制产品认证管理(3C认证)。
新国标的内容有哪些调整?省经济与信息化厅副厅长诸葛建介绍,新国标对电动自行车的技术要求作了较大调整,主要有六个方面:增加了防篡改要求,防止产品出厂后被违规改装;最高时速由20公里提高到25公里;电机功率从240W,提高到400W;含电池在内的整车质量由40公斤调整为55公斤;强化了骑行能力要求,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提出了防火阻燃和淋雨涉水要求。
“这是在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的基础上,坚持电动自行车的非机动车属性,全面提升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标准。”他解释。
现有车还能上路吗?
新老国标交替之际,老百姓现有的电动自行车还能继续上路吗?对此,省公安厅交管局政委何卸洪明确表示,“已经购买或者使用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不用过度担心这个问题。”
他介绍,目前交管部门将分三种情况进行处理:第一种情况,从现在开始到明年4月15日之前,已经购买或者正在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如果符合新国标且列入经信部门产品公告,那么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车辆合格证书和车辆合法来源凭证,从现在开始随时可以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第二种情况,已经购买或者正在使用的电动自行车符合旧国标,并且列入经信部门产品公告的,可以在明年4月15日新国标实施之前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车辆合格证书、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去公安交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以上两种车辆经过注册登记以后不受使用期限的限制,也就是说明年4月15日以后还可以继续使用。
第三种情况,就是今年10月18日之前购买的,既不符合旧国标,也不符合新国标,或者说没有列入经信部门公告目录的,可以在11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期间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车辆合格证书、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去公安交管部门,或者派出所办理备案登记,通过备案以后,实行三年过渡期,即使用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
生产企业影响几何?
据了解,浙江省早在1984年就有第一款电动自行车面世,1998年就发布了第一个《准许在全省上牌的产品目录》。如今,浙江省是全国电动自行车的重要生产基地和消费大省,目前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过2000万辆,生产企业约150家,2017年产量达850万辆,约占全国的四分之一,在全国各省(市)中排名第三。同时,也是全国电动自行车零部件的生产基地,蓄电池、塑料件、电机等零部件产量占全国总量的50%至80%。
“目前浙江省正常生产的企业大概在150家左右,大多数是中小企业,新国标实行以后,它们将在创新产品设计、改进生产工艺、提高技术水平、提升产品附加值,特别是在安全性指标的要求方面,面临严峻考验。同时,由于新国标对安全性、防火、制动、电池的要求,都提出了新的标准,生产成本提高是不可避免的。”省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理事长陈建龙说,距离新国标的正式实施不到半年时间,留给企业进行产品研发、生产线调整、库存消化,包括采购体系调整的时间已经很短,因此生产企业必须要增强危机意识。
不可避免的挑战背后,更有巨大的市场潜力。“新标准实施虽然对生产企业的生产组织造成了不利影响,对行业提出了比较大的挑战,但是从电动自行车行业长远的发展来说,也是一次难得的机遇,有竞争力的企业,可能也会在这个行业重组、洗牌的过程中获得新的契机。”诸葛建认为。
“目前浙江省已有6家企业取得3C认证,另还有40多家企业已经向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提出了认证申请,很多企业也都在做相应准备工作。”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振华表示,在这个过程中将帮助企业做好生产许可证转换为3C认证期间的准备工作,尽可能为企业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