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消协发布App测评报告 超九成软件涉嫌过度收集用户信息
【新民晚报·新民网】不少人的手机里都装有“美图秀秀”,殊不知你在美的同时,个人敏感信息可能面临泄露风险……中消协今天上午在京发布的《100款App个人信息收集与隐私政策测评报告》显示,100款App中超九成App涉嫌过度收集用户个人信息,其中,“美图秀秀”等App存在涉嫌过度收集用户可识别生物信息、财务信息的情况。这两类信息属于个人敏感信息,一旦泄露可能对个人信息主体人身和财产带来重大风险。
来源:新民晚报 见习记者 潘子璇 摄
本次测评邀请消费维权志愿者对10类(通讯社交、影音播放、网上购物、交易支付、出行导航、金融理财、旅游住宿、新闻阅读、邮箱云盘和拍摄美化)100款App进行现场体验,同时邀请专家对App用户协议、隐私政策进行审核,综合反映App个人信息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中消协供图(下同)
哪些App评价高?
10类APP中,新闻阅读、网上购物和交易支付等类型的App总平均分相对较高,得分均高于60分;金融理财类App得分相对较低,仅为28.91分。根据测评结果,中消协对100款App 进行了星级评价。其中,微信、QQ、京东、美团、天猫、淘宝、腾讯新闻、新浪新闻、QQ邮箱星级较高,达到四星半以上;而中国工商银行、悟空理财、翼支付、掌阅、名创优品等App仅一星。
各类App中,中小企业App得分均显著低于消费者常用App,常用App平均分为74.78,而中小企业App是39.18。这种差距说明目前中小企业App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问题较为突出,隐私政策缺失或设计存在明显不足。
哪些App涉嫌权限“越界”?
测评显示,10类App普遍存在涉嫌过度收集个人信息的情况,其中,“位置信息”、“通讯录信息”和“手机号码” 是涉嫌过度收集或使用个人信息最常见的内容,对应的App数量分别有59款、28款、22款。
10类App中,出行导航、金融理财、拍摄美化、通讯社交和影音播放类App每一款都涉嫌存在过度收集或使用用户信息的情况;住宿旅游、网上购物、新闻阅读和邮箱云盘4类App中,32款App涉嫌存在过度收集或使用个人信息情形;而交易支付类App中有7款涉嫌存在过度收集或使用现象。
值得注意的是,通讯录信息、手机号码涉及用户的个人隐私,属于个人敏感信息,存在较高的商业价值。但部分APP仅提供手机号注册方式,借助手机权限开放的便利,很容易收集手机号码及通讯录信息,给用户造成一定的风险。根据测评,10类App均存在收集个人财产信息、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情况,其中11款App涉嫌过度收集财产信息,10款App涉嫌过度收集生物识别信息。
哪些APP隐私条款有问题?
据介绍,本次测评中隐私条款各指标总分为70分,但在100款中仅有一半(53款)的隐私条款得分达到及格分以上,有13款App具备隐私条款,但得分低于及格分,另外有超过三分之一(34款)的隐私条款得分为0,即未对用户公布个人信息隐私条款。
测评结果显示,59款App未明确告知收集个人信息类型,且收集敏感信息时未明确告知用户信息的用途;70款App未明确告知用户个人信息的保存期限和停止运营的情形;57款App未明确告知用户个人信息使用方式;42款App对外提供个人信息时不会单独告知并征得用户同意; 79款App隐私政策存在默认同意或未提示阅读等问题;部分App存在“自行承担风险”等不合理免责条款。
涉及隐私条款问题的不乏一些人们常用的App,比如支付宝App未在收集的信息种类中注明个人敏感信息,且未对核心和附加功能进行区分,导致用户易认为所收集的信息均为必需项。又比如ofo小黄车向关联公司及第三方分享相关信息时,未单独征得用户同意,且对外提供行为未体现其必要性,其存在的风险不得而知。
APP权限越界,得治
中消息指出,大多数App仅仅达到及格水平甚至低于及格水平,而且各类型App的差距明显,尤其是中小企业App问题较为突出,存在过度收集信息、无隐私条款、条款不完整以及不合理格式条款等问题,显示出我国当前在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形势的严峻性,应当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中消协将针对上述App中存在的问题约谈劝谕相关App开发管理者,督促企业整改提高。
此外,进一步提高立法立规水平,强化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法律制度保护。建议有关部门综合考虑当前App隐私保护方面的严峻形势,加强隐私保护立法,落实具体措施,提高立法立规水平,为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提供更好的法律和制度保护;督促App优化隐私政策,提升服务消费者的透明度。强化App进行隐私条款明示、收集个人信息征得消费者同意,不使用默认选项、全面审核隐私条款,消除不公平免责条款;应用商店履行平台审核责任,强化App隐私条款的明示公示义务。对于没有隐私条款的应当及时下架,并提醒消费者谨慎下载使用,应当要求相关隐私条款内容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保留不公平格式条款。
(新民晚报 见习记者 潘子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