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阳北社区监督员与在外地的低保户视频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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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监狱服刑,可其名下的低保救助金却始终有人领取。6月末,沈阳市和平区西塔街道纪工委在开展自查时发现一起服刑人员违规领取低保救助金线索,街道立即将此事上报和平区纪委监委。随即,和平区纪委监委在全区范围内展开了一次“同案挖同源”行动,三个月时间,共查处服刑人员违规享受低保案件22起,其中,冒领时间最长的一起达12年之久……
服刑人员家属替领低保金2.4万元
6月末,和平区西塔街道纪工委针对街道低保户开展了一次专项行动,发现一起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冒领低保金的线索。街道纪工委立即对此展开调查。
“纺织社区徐某于2011年4月至2015年5月在监狱服刑,按照《沈阳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服刑人员、劳动教养人员,均不纳入家庭城乡低保范围。可这四年间,徐某当初申请的低保救助金却始终有人领取。”西塔街道纪工委书记(监察办公室主任)芦巍说,纪工委走访了徐某家,发现徐某已于2017年因病去世。徐某生前与兄嫂一起居住,在其服刑的四年间,他名下的低保金一直由其兄嫂代领,共违规领取了49个月,合计金额24180元。
“我们在走访调查时了解到,纺织社区低保干事崔某在长达近五年的时间里,没有见过徐某一面,也没有对徐某家进行过入户走访,导致服刑人员家属违规替领低保金的事情发生。”芦巍说,崔某的行为属于工作严重失职,给国家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西塔街道纪工委将此案件第一时间上报给了区纪委监委。
冒领时间最长的一起达12年之久
记者了解到,和平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西塔街道纪工委查处的这个案件,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制定并通过了《和平区服刑人员违规享受低保机动式巡察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区展开一次“大排查”,进行“同案挖同源”工作。
7月上旬起,和平区纪委监委对全区13个街道办事处及所辖社区(村)服刑人员享受低保情况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区纪委监委六个监察室30余名工作人员参与到行动中,仅用了三个月时间,共查处了22起服刑人员违规享受低保案件,其中,冒领时间最长的一起已有12年之久。
多种原因导致低保金冒领现象发生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一现象如此普遍?和平区正风肃纪第十三监督组组长巩晓冬表示,通过综合分析这22起违规案件发现,各管理部门之间信息不共享、管理制度不健全是主要原因。社区、街道、司法所、派出所、民政局、监狱管理局等部门对服刑人员的管理各有分工,但每个部门掌握的信息在横向上没有共享给其他部门。“服刑人员服刑的信息只有监狱管理局知道,我们有时不能及时了解到他的具体情况。”芦巍说。此外,有些低保户异地居住,对他们的走访工作应该由户籍地还是居住地社区来负责,《细则》中并没有明确规定。
社区低保干事没有严格履职,也是造成服刑人员违规领取低保金的一个原因。“对于低保救助金的监督与管理,《细则》里说得非常清楚,‘建立定期见面和生存认定制度,社区委员会应当定期对低保家庭成员和按城乡低保标准发放生活费的人员的生活、生存状况进行走访,或者通知本人携带《保障金领取证》到社区委员会认定登记’。”巩晓冬解释,如社区工作人员严格落实《细则》规定,定期与享受低保救助人员见面,那么,冒领事件发生的概率会大大降低。“我们查处的新华街道平安社区的一起案件中,涉及的低保干事徐某因反感低保户王某某患有重疾,没有落实与其一月一见面的制度,未履行见面签章手续,没有及时发现王某某服刑一事,导致王某某在2013年9月至2015年3月服刑期间,其家属冒领低保金9270元。
各部门应加强联动做好低保工作
“和平区查处的22起案件涉及全区九个街道20个社区。目前已经收回被违规领取的低保金五万余元。”巩晓冬告诉记者,对于这些案件,区纪委监委并没有采取“一刀切”的处理方式,而是采用了具体案件具体分析、一事一办的方式进行处置。
“服刑人员违规领取低保金,这样的案件给我们以警示作用。”巩晓冬说,这就要求各部门在今后工作中,要建立健全相互通报制度、异地居住人员入户核查制度,同时,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各自的职责,社区低保干事走访工作要落实到位,管理部门也要对城乡低保工作整体情况进行检查,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 邱菊/文
王雁/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