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曾蒙冤入狱15年,“新疆版聂树斌”周远结婚
领证这天,35岁的女朋友穿着白毛衣,周远则在高领毛衣外套了一件一个月前买来的夹克,“没有什么特别的,但也穿好一点,不能和平时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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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满释放后的周远,27岁入狱,出狱时已42岁。图片来自网络
新京报记者 王双兴 编辑 苏晓明 校对 郭利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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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
周远48年的人生中,有两个重要时刻发生在冬天。
2017年11月30日,伊宁入冬,天断断续续地飘雪,新疆高院对轰动一时的“周远案”再审公开宣判,法院认为该案证据不足,改判周远无罪。这与他因故意伤害罪和流氓罪入狱时隔20年。(点此链接回顾:20年后改判无罪 | 周远母亲:我得到了公道但失去了所有人生)
一年后,2018年12月20日,冬至将至,西伯利亚冷空气南下,周远和爱人走进湖南老家的民政局,领证,宣告新婚。这与他刑满释放时隔6年。
高墙里的15年让周远和社会脱轨,出狱后,他会在红绿灯前迟疑,不会乘坐公交车,不会使用微信,没见过新版人民币,也没有手艺傍身,保持着在监狱里猫着腰走路的习惯。
婚姻问题更让他和家人头疼。直到2018年,他在远房亲戚的介绍下有了“对象”,十个月的相处后,两个人决定结婚。周远48岁,人到中年。
12月20日下午两点多,周远和小舅子借来电动车,载着女朋友到当地民政局领证。
35岁的女朋友穿着白毛衣,周远则在高领毛衣外套了一件一个月前买来的夹克,“没有什么特别的,但也穿好一点,不能和平时一样。”
周远说,因为两个人年纪都不小了,民政局的工作人员接过身份证,满脸惊奇,问:“你们都没结过婚吗?”他听了觉得“挺不好意思,有些尴尬”,看了看对方,没吭声,算是默认。
没有刻意挑选领证的日子,也不打算举办多隆重的仪式,“小范围内请客就行了,大操大办太麻烦了,也太费钱了。”周远说,还是挺高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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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
1997年5月17日,27岁的周远在家中被警方带走。那之前的几年,新疆伊宁市不断发生女性被害事件:案犯在猥亵女性后,用利器再次伤害其下体,手段残忍。8月7日,周远被逮捕,并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和流氓罪嫌犯。第二年8月30日,周远被一审判处死缓。
此后20年,周远之母李碧贞开始不停申诉,该案经多次重审、再审,周远被判处的刑罚从死缓改为无期、再到有期徒刑15年。
2012年5月21日,周远走出监狱,回到新疆,不见老朋友,辗转各地打工。喀什、乌鲁木齐、石河子、伊犁……做过建筑工,做过管工,也做过天然气安装。每隔几个月,他就换一个地方生活,“只想和我不认识的人接触,熟了之后总要问过去的事情,我也烦得很。”
工作时,周远偶尔会想象,如果没有从天而降的变故,他可能有了自己的小孩,可能不需要从事这么辛苦的工作,可能每天朝九晚五,轻轻松松……“现在,生活和工作状态都不一样了。”
他强迫自己不去想监狱里的事,“有时候忍不住一想,好像后脑勺有根筋抽动了一下。我跟自己说,不能想了,对身体不好。就像当时我在监狱里也跟自己说,必须要活着出去。”他对新京报记者说。
2017年11月30日上午11时,当审判长念出“无罪”的时候,周远的表情显得有些木然,他觉得自己一下子轻松了,“高兴,感谢很多帮助过我的人。”
▲2017年11月30日上午,新疆高院改判周远无罪。受访者供图
母亲的表达欲更旺盛些:“奔波了20年,我终于可以把我、我丈夫、我儿子身上的污名洗白了。但我所有的人生都失去了。失去就永远失去了,不可能再回来了。”
那段时间,他和母亲每天接待一波又一波记者。周远不断回忆自己在监狱里的生活和失去自由的煎熬,告诉自己挺住、走下去;母亲则一次次讲述她漫长的申诉路,从“没文化的妇女”到精通法律术语,失去了丈夫,自己又被肺癌侵袭。在过去的日子里,两个人像平行的轨道,在各自的世界里延伸,通向共同的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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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
获得清白之后,操心周远的婚事,变成了母亲新的生活重心。
据《智族GQ》杂志报道,出狱5年时间里,亲戚朋友给周远介绍了五六个女孩。母亲的要求从单身无子,到“带一个丫头也行”;从身体健全,到“有点残疾也没关系”,却都没成。为了方便和女方联系,表姐还给他买了智能手机,周远开始尝试着学习使用微信。
2017年,父母祖籍所在的湖南老家,有远房亲戚给周远介绍了对象。女方比他小十余岁,湖南人,在深圳工作。
起初,因为周远进过监狱,女方对这门婚事并不满意,直到听说周远“可能是被冤枉的”,才决定试试看。年底,周远收到无罪判决;春节期间,他有了女方的联系方式。
“谈了将近十个月。”周远说。这期间,女朋友在深圳工作,周远在新疆打工,国家赔偿尚未到位,“要吃饭嘛,找一个工作打发时间,在新疆的建筑工地干了些活儿。”
微信、短信、电话,他和女朋友通过手机保持联系。两个人聊南北方不同的生活方式,聊饮食,聊方言,聊气候和风景。
9月12日,周远收到了国家补偿,约191万4千。直到11月把所有事情处理完,他和母亲决定回到湖南老家,“想着和对象把终身大事解决嘛。”
11月23日,周远和女朋友正式见面,并谈了结婚的事。“我们两个满意,双方父母也都满意,年龄都大了,能办就办吧。”周远说,“心里挺高兴的。”
他在湖南老家买了新房,花60多万。对于以后的日子没有太多规划,初步打算婚后跟随爱人一起,去深圳,找个工作。
一个月后,周远骑着电动车,带女朋友到民政局领了证。消息被人发布到社交媒体上,天南海北的人发去“祝福”和“恭喜”,有人说,电话那头,周妈妈一直咯咯笑,很开心,很开心。
▲左起:周远案代理律师刘征、周远、李碧贞、周远案代理律师王兴。受访者供图
■ 周远案时间轴
1991
起
新疆伊宁市不断发生有人潜入民宅或者学校宿舍侵害女性事件。犯罪嫌疑人趁女性熟睡时用剪刀剪破内裤,持利器刺伤女性下体,连续多年,警方一直未破案,累积案件达几十起。
1997
5.17
27岁的青年周远被警方从家中带走。在此前一天,伊宁市第三中学女生宿舍再次发生女生被捅伤下体事件,周远被认定有重大嫌疑。
1998
8月
伊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周远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一审期间,一名叫霍勇的嫌疑人被警方控制,其供认的作案手段、作案对象与周远案极其相似。霍勇后被判处死刑并已执行。
1999
4.8
伊宁中院做出第二次判决,死缓改判无期,周远不服再次提起上诉。
1999
5.12
新疆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案件发回重审。
2000
11.9
新疆高院终审判决周远无期徒刑,将认定的犯罪事实由七起改为五起。自周远被抓之日起,母亲李碧贞便走上为儿申冤之路。并在2010年3月又为儿子赢得了一次再审机会。
2011
12月
新疆高院将原审判决认定的周远所犯五起犯罪事实改为两起,将无期徒刑改为有期徒刑15年。
2012
5.21
周远刑满释放。
2013
7.18
最高法指令新疆高院复查此案。2016年11月18日,最高法作出决定,指令新疆高院再审。
2017
8.25
新疆高院对周远案进行开庭审理。
2017
11.30
新疆高院再审改判周远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