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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晚报:小伙网购仿真枪案由无期改判7年3个月 福建高院回应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2-25  来源:腾讯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晚报]小伙网购仿真枪案由无期改判7年3个月 福建高院回应刘大蔚被判无期再审改判7年3个月 1分钟案情回顾【福建高院】福

原标题:[晚报]小伙网购仿真枪案由无期改判7年3个月 福建高院回应


刘大蔚被判无期再审改判7年3个月 1分钟案情回顾

【福建高院】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刘大蔚走私武器再审案进行公开宣判,依法改判刘大蔚有期徒刑七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2000元,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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