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湖北 » 正文

全球报道:武汉一办事窗口提示咳嗽掩住口鼻 工作人员被停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1-03  来源:网易
核心提示:(原标题:武汉一办事窗口提示“咳嗽掩住口鼻” 工作人员被停职)武汉一办事窗口悬挂咳嗽务必掩住口鼻提示牌引发群众不满。来源

(原标题:武汉一办事窗口提示“咳嗽掩住口鼻” 工作人员被停职)


武汉一办事窗口悬挂咳嗽务必掩住口鼻提示牌引发群众不满。来源:网页截图


新京报讯 今日(1月3日),一则“武汉一办事窗口悬挂咳嗽务必掩住口鼻提示牌让群众不满”的消息引发关注。下午,新京报记者从武汉新洲区总工会办公室获悉,上述事情发生在去年12月28日,提示牌系窗口工作人员个人悬挂,因群众反馈标语不适,目前已经摘除,涉事工作人员被停职。

办事窗口提示牌已摘除 涉事人员被停职

上述消息称,去年12月28日,兰先生在武汉市新洲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办事时,看到一窗口柜台悬挂“咳嗽时请务必掩住口鼻,注意不要让口水溅在他人身上,谢谢!”字样的提示牌,感觉到不适。兰先生认为,提示牌所表达的道理虽然不错,但摆放在对外服务窗口,与文明城市形象不符。

今日下午,新京报记者从武汉市新洲区总工会办公室证实上述情况,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介绍,提示牌系窗口工作人员个人悬挂,单位方面接到兰先生反馈后便将提示牌摘除,并向兰先生致歉。

上述工作人员表示,涉事工作人员并非正式员工,事发后单位对该员工进行批评教育,暂时做出停职决定。“对于相关处罚、后续是否会悬挂其他标语,单位还在研讨当中。”

“事实简单清楚 没必要停职调查”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告诉新京报记者,涉事工作人员在悬挂提示标语事件中,其行为并未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过失程度比较轻微,单位对其进行适当的批评教育即可。显然单位停职处罚有些过重,对于涉事工作人员并不公平。停职作为比较严重的处罚形式,用人单位应谨慎作出。

此外,单位宣称本事件中的工作人员并非正式工,这一说明也存在推诿责任的可能。



吉国杰 本文来源:新京报 作者:刘名洋责任编辑:吉国杰_NBJ11143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