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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无期徒刑!判罚19亿!这个平台“主犯”仍在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1-18  来源:防骗卫士
核心提示:原标题:无期徒刑!判罚19亿!这个平台“主犯”仍在逃关注新闻的朋友应该知道了。“快鹿系”的几个头目近日在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

原标题:无期徒刑!判罚19亿!这个平台“主犯”仍在逃

关注新闻的朋友应该知道了。“快鹿系”的几个头目近日在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过庭受审。

其中,“快鹿集团”、东虹桥小贷公司、东虹桥担保公司分别被罚15亿、2亿、2亿,俩主犯被判处无期徒刑。

辣么,问题来了。

“快鹿系”被罚19亿,俩人无期徒刑。

罚重了吗?

下面来了解下“快鹿系”的前世今生。

据悉,这个“快鹿系”,是由下面这哥们创立的。

此人名为施建祥,头衔一大堆

什么“中国十大工商英才”、“中国优秀民营企业家”、“中国经济建设杰出人物”、“中国民营企业领军人物”和“中国房地产优秀企业家”。

据检方透露,2014年3月至2016年4月

这哥们指使东虹桥小贷公司提供虚假债权材料、东虹桥担保公司匹配虚假担保函件,再由金鹿系等融资平台包装成各种理财产品,连同中海投系融资平台擅自发行的基金产品等,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采用召开推介会、发送传单和互联网广告、随机拨打电话、举办或赞助演出等方式通过门店、互联网等途径向社会公众公开宣传和销售,从而非法集资共计434亿余元

上述非法集资所得钱款均被转入涉案人施建祥、快鹿集团实际控制的银行账户,除282亿余元被用于兑付前期投资者本息外,其余款项被用于支付各项运营费用、股权收购和影视投资等经营活动、转移至境外和购置车辆以及个人挥霍、侵吞等。至案发,本案实际经济损失共计152亿余元

非法集资434亿,实际造成损失152亿。

根据刑法规定,犯集资诈骗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犯。集资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何为特别巨大呢?

434亿算不算?152亿算不算?

当然算!

套哥了解到,这哥们通过装病的办法,目前已经潜逃米国,依然没有被缉拿归案

他已经在去年被列入红色通缉人员的名单。

也就是说,施建祥的两个小弟被判了无期徒刑。

而施建祥呢?

他该怎么判?

152亿元里,有多少家庭的血汗和希望?

你觉得死刑够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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