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去年湖北省立案查处厅局级干部案件101件
1月24日,省委宣传部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纪委监委新闻发言人通报2018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情况。
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查处“一把手”案件1834件
我省反腐败斗争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强化“不敢”“知止”氛围。2018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58236件,立案28125件,处分27192人,同比分别增长12.7%、8.9%、20.5%。
聚焦“关键少数”,全省立案查处厅局级干部案件101件,县处级干部案件1367件,乡科级干部案件4296件,其中查处“一把手”案件1834件。
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着力查处政法领域腐败问题,立案审查调查涉及公检法司等部门案件1025件,省纪委监委直接查处了武汉中院原院长王晨,武汉市检察院原检察长孙光骏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集中整治国企领域腐败,查处国企领域案件842件,同比上升81.7%,省纪委监委直接查处了省联投集团原董事长李红云、宜化集团原董事长蒋远华等重大案件。
全力追逃追赃,全省追回外逃人员31人,其中“红通”人员5名,追回赃款1.5亿元。
持续正风肃纪,为优化发展环境提供纪法保障
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动向新表现,坚决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623个,处理3672人,党纪政务处分2460人。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率先出台《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十二条措施》。一批被留置的企业涉案人员因积极配合调查而被依法解除留置。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第一职责,统筹运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等,精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加强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廉洁从政从业等情况的监察监督,政务处分公职人员5231人。
强化日常监督,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54986人次,同比增长19.3%。前两种形态占比超过90%,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构建严密的自我监督体系,严防“灯下黑”
省纪委监委出台《关于加强各级纪委监委自身权力运行监督的意见》等文件,构建“五责分明”“五管一体”“五措并举”“五合联督”的大监督工作格局。出台纪检监察干部“十五不准”规定,向全省2万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发放行为规范自律卡。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以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勇气,立案查处违纪违法纪检监察干部206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50人。其中,省纪委监委对派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王保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在全系统开展作风巡查、责任督查和制度执行情况检查,不断深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记者 杨宏斌 实习生 张有嘉)